华西能源迟来的幸福:逾11亿大单隐瞒47个月

2013-04-15 08:2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一份涉及主营规模近二分之一的大订单,如果没有那份迟来的公告,世人或许无法知晓即将来临的业绩变局。

  一次信息披露制度的拷问,如果没有监管机构事后补查,保荐投行的事前失责或许将永远成为少数人的秘密。

  一场机构重仓潜伏的围猎,似乎可以被视为价值投资“先知先觉”的优秀典范。

  上市不足两年的华西能源(002630.SZ),刻意隐瞒特大利好背后,或许在制造一个变局。

  4月3日,该公司一纸公告将其低调执行的一份高达11.65亿元的商业供货订单彻底曝光。令人惊诧的是,此份供货合同签署日期竟在其2011年上市半年之前。

  不仅招股说明书对此只字未提,随后披露的当年年报、次年中报也无任何披露,及至2012年年报,该份合同仍若石沉大海。倘若没有被监管层的一再要求,这份占其2012年营收近一半的重大合同,恐怕至今也无人知晓。

  “的确是在深交所、四川证监局的强烈要求下才披露。涉及产品交付的订单执行情况,历来是监管机构核查信披的重点。”一位接近华西能源的知情人士透露。

  4月3日发布关于在手重大合同的补充公告显示,该合同履约期限为2011年6月至2014年6月,主要设备交货期集中在2013年和2014年,其中,2012年度,项目完工进度小于20%,尚未确认收入。2013年完成合同量将达60%,2014年为30%,剩余10%质保金待项目产品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支付。华西能源坦承,该合同的执行预计将对公司2013~2014年度业绩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

  一季度已然过去,这份迟到而无奈的在手重大合同补充说明及年报更新公告,无疑缺乏诚信。截至目前,华西能源未就此事做出正面回应。而其上市保荐机构的西南证券(600369.SH),也未就督查失责予以公开说明。查阅招股说明书可知,该份重大订单合同隐身事实确凿,信披明显违规,有着欺诈上市之嫌。

  早在2011年5月签订的合同,如此重大信息缘何滞后47个月,其背后有怎样的用心,又涉及哪些利益相关方,他们意欲何为?本报记者试图一一探究内情。

  被隐瞒的近12亿元大单

  从公司最新披露的公告情况看,该笔合同交易对手为一家注册在印度、主营电力工程总承包的外资公司TRN ENERGY PVT.LTD。

  招股书显示,2011年4月18日,华西能源与其签订《1090t/h亚临界煤粉炉总包合同》,涉及金额2.9亿元,也是在华西能源上市前披露的最后一笔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要销售合同。

  本报记者注意到,华西能源隐瞒的这笔巨额供货交易,与双方前述首次签署供货合同的时间极为接近。

  公告显示,二者签订的涉及金额11.65亿元的《2×300MW燃煤发电站BTG供货合同》时间为2011年5月3日,前后相差刚好半月。尽管当时公司上市在即,但距其11月披露招股书还有半年。

  显然,华西能源未能及时补充披露这一即将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实际上,招股书制作参照的最后会计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尚在公司签署前述大额合同之后。西南证券此后也未单独披露该合同的签署情况。上市之后的华西能源仍未予信息披露纠正。

  但是,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5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明确规定:“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3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或者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上市公司必须及时披露。”

  此外,还规定“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的进度、已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应收账款回款等情况。”

  这份大额订单合同对华西能源的意义显而易见。按公司近两年营收计算,该合同金额分别占到其总营收的61%和48%,以其20%左右的平均毛利测算,仅该笔交易实现的毛利就达2.33亿元。2012年公司实现净利约1.03亿元。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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