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新规:还款宽限3天全额罚息有限取消
全额罚息,这根容易造成银行与信用卡持卡人紧张关系的导火索,即将取消。
在对《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进行了多轮修订之后,昨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正式公布了修订之后的版本。此次修订最核心的内容在于提出了“容差容时”要求,即成员单位(发卡行)在符合监管政策要求前提下建立信用卡还款容差容时机制。
“相关要求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中国银行业协会将此修订视为银行卡市场规范化发展的里程碑,其将在“规范市场秩序和维护持卡人权益上起到积极作用”。
具体来看,银行业协会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
“3天是自然日的概念,不是工作日概念。也即是说,周六、周天还有节假日也属于宽限期之内。”一位上市银行信用卡部人士称,在国外其实并没有这一概念。国内的银行推出“容时服务”,主要是出于方便持卡人的考量。
更加关键的“容差服务”上,银行业协会要求,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这意味着,饱受质疑的银行信用卡全额罚息将走向终结。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终结是有限度的:《公约》规定了10元的上限,即10元以内才无需担心“全额罚息”。
全额罚息,是指在还款最后期限超过之后,无论当月信用卡是否产生了部分还款,发卡行都会对持卡人按照总消费金额计息。这种计算利息的方式,持卡人普遍认为难以接受,但在银行眼中合情合理。也正因如此,全额罚息往往成为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紧张关系的导火索。
“所谓全额罚息只是银行的一个计息规则。”上述上市银行信用卡部人士称,例如,信用卡持卡人需偿还1000元,到期日只还了900元。根据银行计息规则,这笔1000元的欠款从消费当天就已产生,银行也从当天开始计息,只不过银行给予了持卡人一个免息期。免息期结束后,若持卡人未能足额还款,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鉴于此,《公约》亦要求,成员单位要充分揭示信用卡计息规则的涵义,在信用卡申请表中以突出的字体明确说明计息规则。
“银行信用卡业务的收入主要来自两大部分:利息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利息收入是持卡人未如约还款后支付的利息;中间业务收入包括信用卡年费、商户佣金、滞纳金等。”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称,容差容时的推行,将对信用卡利息收入产生影响,但属可控范畴。
随着信用卡发卡规模的扩大,持卡人和银行之间就利息收取、年费收取等问题屡屡产生冲突。此时《公约》的出台,被普遍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举措。
国内信用卡持卡人已是一个庞大的人群。央行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第三季度末,信用卡发卡量为3.18亿张,环比增长5.1%,同比增长18.8%。
在信用卡透支方面,截至2012年三季度末,信用卡授信总额3.33万亿元,期末应偿信贷总额约1万亿元;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144.3亿元,占期末应偿信贷总额的1.4%。
《公约》要求,成员单位还应于信用卡到期还款日之前至少3天通过账单、短信、电子邮件、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持卡人进行还款提示。
(聂伟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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