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塌桥事故暴运输隐患 杂牌承运车是带血利润
当600余件(袋)花炮装上一辆“百货车”,死神的脚步声已然响起。
来自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的官方信息显示,1月31日河南连霍高速大桥坍塌事故中爆炸的烟花爆竹来自蒲城县一家花炮公司。后者不但超许可范围非法生产,而且无证运输——这些危险货物被违规塞进蛇皮袋,冒充百货运输。
因为一起“偷天换日”引发的事故,至少10人在这个春节将近的团聚时刻丧命。在这样一个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的高峰期,这起事故暴露了这类危险品运输的隐患。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多名烟火生产、运输、监管领域人士了解到,烟花运输设定了多项安全资质门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杂牌军”紧俏的现象。在这背后,是“带血的利润”在作祟。
一车隐患
河南塌桥事故已经至少造成10人死亡,事故调查已初步明确,这是一起涉嫌严重违法生产、违法装载、违法运输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警方已依法传唤控制相关涉案人员。
1月31日,来自河北的运输花炮肇事车辆离开蒲城前往河北,装载的除了烟花还有“一车隐患”——花炮制造企业非法生产,同时委托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发货时未查验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资质、资格,且未取得运输许可证;承运公司及车辆拥有人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和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未使用专用运输车辆承运。
一名烟花爆竹行业的资深人士对爆炸原因进行了分析,他称,事故现场看不到包裹火药的纸筒等物品,说明烟花是瞬间急速爆炸。据他从行业内得到的信息以及个人判断,爆炸物中估计有大量半成品烟花和黑火药原料等。
根据国家出台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货物分为9类,爆炸品是第1类。运输这类货物,人车均有严格要求。
“什么样的车,就对应装什么样的货品,原则上不允许混装。”一名运输公司人士说,这次事故中的烟花爆竹属于一类危险品,雷管、炸药也都属于这一类。
国际烟花协会秘书长刘东辉告诉本报记者,烟花爆竹运输的正规流程是:首先购买方或使用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才能进行采购,从而形成运输事项,承运方也有资质要求;由到达目的地的公安部门开出烟花爆竹的准运证;拿到准运证后,发货、起运;到达后,到当地公安部门注销准运证,一证一车。
准运证是指《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还需要提前向公安部门上报运输车辆的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和经停地点等。
但业内人士称,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并非正规“走流程”。
比如,无锡一家运输公司的朱姓经理告诉本报记者,据他初步估计,即便是在一些检查相对较为严格的沿海省份,也有相当比例的危险品通过没有运输资质的普通车辆在运输。
中国“花炮之乡”湖南浏阳是一个更值得参考的样本。刘东辉说,2012年浏阳的烟花爆竹销售额达人民币170亿元,其中出口比例略高于内销。
但本报记者了解到,在当地的烟花爆竹批发市场,各种非专业车辆都参与拉货运输,其中包括农用车辆、平板车,甚至三轮车,这些产品一般被运往省内及省外周边地区,不少车辆一天往返几次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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