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亿元理赔纠纷牵出法规空白 双方各执一词
·追踪 人保湖南陷亿元理赔纠纷
“我们受损后,都是通知了保险公司的。”近日,吉怀高速公路公司第一标段一位杨姓负责人一脸无奈。
2012年12月,湖南省吉怀高速公路公司向中国人保湖南分公司提出索赔额达9000余万元,而中国人保仅认可200余万元(本报昨日曾做报道)。而据《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新近了解到,理赔金额差异如此之大,核心原因之一是,中国人保认为部分受损案件吉怀高速“没报案”。
保险律师提醒,目前中国关于保险方面的法规没有规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必须勘查现场,也没有规定保险公司受理事故理赔要求后,必须给被保险人回执,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要加强取证意识。
吉怀高速否认“没报案”
对于中国人保以“未报案”为由拒不理赔,吉怀高速保险理赔顾问表示难以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次亿元理赔事件进行了走访。并对事故发生后,是否报案的情况采访了吉怀高速公路多个标段的相关负责人,其中第一标段、第四标段以及第十二段标的相关负责人,都称在事故发生后,向中国人保湖南分公司报了案,第二标段的相关负责人说,多数事故都是报了案的。记者查看第四标段的索赔清单发现,仅其一家的索赔额已远超200万元。
吉怀高速公路公司的一位要求匿名的保险顾问表示,在各标段受损事故发生后,会通过多种方式向保险公司报案。第一标段的索赔负责人杨先生说,他们会通过中国人保的专门报案电话95518进行报案,第四标段的索赔负责人徐先生称,他们会直接给中国人保湖南分公司驻各地的理赔人员报案。
据吉怀高速公路公司保险顾问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在向中国人保湖南分公司所提出的9000余万元的索赔事故中,绝大多数是报过案的,报案的方式一是部分保险事故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二是索赔中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是在各标段赔付给了受损第三者之后,再集中向中国人保湖南分公司索赔的。
“是否报案”如何确认
对于吉怀高速是否对各种事故进行了报案,双方各执一词。而当前保险勘查现场的“宽松”处理方式以及保险法规方面的空白,让争议更加扑朔迷离。
据吉怀高速公路公司这位保险顾问介绍,吉怀高速报完案之后,并未留下报案的证据,比如电话录音等。2011年之前拨打95518的报案,在中国人保湖南分公司也查询不到报案记录。如此,每起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电话报案便难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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