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明确:信托理财等业务均非影子银行
“由于信托、理财等业务完全处于银监会的监管之下,与金融稳定理事会对影子银行的定义不符,因而不能将其视为影子银行。”
今年以来,随着信托、理财等业务规模日益庞大,对于其是否属于影子银行的探讨也随之增多。近日,多位监管机构人士明确表示,由于信托、理财等业务完全处于银监会的监管之下,与金融稳定理事会对影子银行的定义不符,因而不能将其视为影子银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微博)17日在出席“国际金融透明度发展论坛”时说,现在的银行理财业务和信托业务都在银行监管部门现有的监管之下,而权威机构对于影子银行的定义中很重要的一个特征是“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理财和信托业务均无法满足这一基本特征。
据了解,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从2005年开办至今,一直受到银监会严格审慎的监管。通过非现场监测、现场检查以及采取风险提示、纠正和处罚等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银行理财业务的持续性监管。截至2012年11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业务余额已达到7.61万亿元。
信托公司不允许负债,从而没有经营杠杆和期限错配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也较低。同时,银监会对信托公司实行了净资本的监管方法,远高于国际同业的监管标准。没有影子银行的特征。
市场中估算影子银行的规模达到十多万亿元,甚至数十万亿元,就是将理财、信托,甚至承兑汇票等银行表外业务全部纳入其中。而据了解,按照金融稳定理事会测算,中国的影子银行规模仅为2.5万亿元,远低于市场预期。权威人士强调说,不能将社会融资总量中贷款之外的其他融资方式都视为影子银行,更不能把银行正常的表内、表外业务区分,作为划分影子银行与非影子银行的标志。
据记者了解,银监会对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监管政策,非银机构不是影子银行,也不会对我国金融市场造成系统性风险。截至2012年9月底,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约占全部银行业资产规模7%左右,未出现系统性风险。
巴曙松指出,目前确实存在着一部分有影子银行特点的、占比比较小的机构存在。一方面,他们隐藏着一定的风险,但同时也有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当前仍然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模式主导的结构下,影子银行的资金流向绝大部分都流入了实体经济,一定程度填补了正规银行信贷无法满足的需求。为此,他认为,应该采取理性的态度,在风险控制和监管制度方面进行相应的跟进和完善,其中的关键是银行资金不能够流入影子银行,加大它的杠杆扩张。
银行业内人士也指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主要应看其风险是不是可控、风险对市场有没有实质性的冲击力、会不会冲击实体经济。
(苗燕)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