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核查882家再审IPO企业
一场猛烈的财务核查风暴将席卷882家再审IPO企业。
1月8日,来自全国数十家保荐机构的代表汇聚北京,参加监管部门召集的IPO再审企业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
在会上,证监会人士对颁布的《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做了进一步详细的解读。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更宣布将成立不少于15个小组,约百人的核查队伍,对在审IPO项目进行抽查。有监管层领导在会上透露,核查队伍将对20-50个项目进行抽查。
自查抽查 严抓信披
“谁都别心存侥幸,凡是进入行政受理程序的,就必须承担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责任”,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会上严厉警告了与会券商代表。
据与会投行人士表示,本次会议上明确感受到了监管层严控信披质量的决心。根据监管层的要求,各家券商投行需自查申报的IPO企业2012年财务情况,并在3月31日之前,向会里递交相应的自查报告。
监管层表示,在3月31日前不能上报自查报告的,须在20日内申请中止审核,否则监管层有权终结审核。
“本次专项行动的主要目的是打击IPO企业的财务造假和利润调节行为”,深圳某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同时放松对IPO企业的业绩审核要求。
“总的来说,会议精神可以理解为业绩下滑并不可怕,但决不能造假”,上述投行人士表示,只要企业业绩下滑程度不要偏离行业平均水平太多,是可以接受的。但创业板IPO企业的业绩要求会相对严一些。
据了解,目前投行正在积极布置人员,前往各个项目现场进行财务检查工作。
“光是关联交易一项,就要核查前20家客户和前20家供应商。此外,还有库存、应收账款等各项指标,工作量非常大”,某与会券商人士表示,但在监管层严厉的姿态下,自查工作又必须格外细心。
更有与会人士称,监管层的核查小组将有可能首次直接到现场核查发行人账目,而这在以往是只有当企业出现重大问题时,才会启用的手段。
“自查为基础,证监会再抽查,相当于普适性的反馈意见”,证监会发行部主任陆文山在会上指出。
自查不力将遭严惩
据了解,监管部门在本次会议上对投行的自查行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除了自查过程要明确人员、时间、过程,获得的核查证据外,同时还要保留好工作底稿。如果发现企业存在粉饰或造假,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要主动书面报告证监局或发行部。
对此,有投行人士认为关键要挤出报告的水分,同时充分披露风险。
从细节上看,这次监管层要求保荐机构的自查项目包含了关联交易、存货判断、现金收付等多项财务指标,同时在还有更多细致的科目。
姚刚在会上表示,如果发现重大问题,稽查局将会提前介入。结案后中介机构将面临监管或处罚的情况。
监管措施包括谈话提醒、出具警示函等手段,而行政处罚则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而在本轮检查工作结束后,还出现问题,将按照法律上限来处罚。
而对于即将到来的核查风暴,许多投行人士已经感受到压力。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一个案例作为榜样,我们不知道自查的底线要到什么程度”,某券商投行人士坦言,看待IPO企业不是非黑即白,许多优秀的企业往往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核查的力度应该多大很难界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自查工作的责任将由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承担。而投行和会计师必须分别出具各自的自查报告。
“以往将保荐人作为信披第一责任人是不对的,发行人和会计师应该也承担更多的责任。特别是发行人可以隐瞒和造价行为最为恶劣”,某投行人士称。
(邱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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