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称年末突击花钱不违反预算管理规定
针对社会对年末政府部门“突击花钱”质疑,财政部官方网站日前刊登财政部财科所专家撰写的文章给予回应。这篇名为《当前财政收支情况分析》的文章认为,今年12月份财政支出虽然比较多,但都是按预算要求支出的,年终没有执行完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将结转下年使用。
文章指出,根据今年财政支出预算12.43万亿元的安排,12月份预计还将完成1.9万亿元支出,比月度平均支出规模要大一些,这主要是因为:一些项目支出前期准备阶段资金需求量小,后期实施阶段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相应资金支付也是前少后多;一些据实结算和以收定支的项目,年底按实际工作量进行清算,12月份支出相对较多,比如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支出按实际工作量年终进行清算,再比如车辆购置税支出实行以收定支,执行中适度预拨,年终统筹办理资金拨付;预算安排的一些支出项目由于客观条件变化等原因,资金支付后延,其中有一部分资金还需要结转到下年使用等等。
文章认为,12月份财政支出虽然比较多,但都是按预算要求支出的,年终没有执行完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将结转下年使用。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使用前一直保留在国库,并没有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账户。各预算单位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时,也需要按规范的程序办理审核、报批。因此,年底财政支出规模较大,但并不是违反预算管理规定的“年末突击花钱”。
文章最后指出,根据经济社会运行各方面的情况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收入方面,国际经济形势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国内经济运行还存在不少困难,企业利润下降,结合税制改革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将减少一些收入,这些都会影响到可用财力。支出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支出需求较大,稳定经济增长和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等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财政支出压力较大。因此,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郑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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