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相关部门正调查塑化剂事件

2012-12-13 08:24    来源:新京报

  称551号文件规定的限量参照了其他国家标准,超过限量要认真追查原因

  新京报讯 昨日,酒企和协会均把矛头指向卫生部551号文件对于塑化剂限量的规定。对此,卫生部卫生监督管理局局长苏志昨日表示,对目前备受关注的白酒塑化剂风波,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正在开展调查工作。

  塑化剂已列入风险监测

  针对目前备受关注的白酒塑化剂风波,苏志称,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正在开展调查工作。卫生部在今年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也安排了塑化剂方面的风险监测,“相关部门会就这方面的情况继续向社会做沟通”。

  卫生部卫生监督管理局局长苏志介绍,去年5月,台湾发生添加塑化剂的食品安全事件后,依据《食品卫生法》及其相关条例,国内相关监管部门已加强监督检查。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也安排了对重点食品开展塑化剂添加方面的监测。

  苏志说,对重点食品开展塑化剂风险监测,可以了解我国食品中的塑化剂污染,是否存在人为添加的情况。

  塑化剂“是有标准的”

  据苏志介绍,早在2008年,卫生部门就关注了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中的添加剂,“当时叫做增塑剂,这个增塑剂可能被迁移到食品当中去,我们这方面是有标准的”。

  2011年6月,卫生部签发551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该文件规定,塑化剂DEHP、DINP、DBP在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的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mg/kg、9.0mg/kg、0.3mg/kg。

  昨日,茅台集团名誉董事长季克良在媒体见面会上表示:卫生部551号文件不是一个正式发布的标准。这个文件是很粗线条的参考,把不同的产品用一个数值限定本身是不科学的。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琦也表示,卫生部对塑化剂的临时限量不是严格的标准。

  苏志说,551号文件规定的食品中塑化剂限量值,参照了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相应标准。该文件,就是针对控制食品中塑化剂的违法添加。制定该标准的专家认为,如果食品中的塑化剂含量超过限量值,就要认真追查原因。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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