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或设量化指标:行业差距缩至4倍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渐行渐近。
“收入分配关系或结构的调整,实质就是数量和比例关系的变化。因此在改革设计中,最好要有定量化的调节目标。”11月24日在深圳举行的第十届中国改革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副司长刘浩表示。
在具体的量化指标方面,刘浩举例称,比如调整国家、企业、居民三者分配关系、劳动报酬总量与GDP增长相协调等,有数量关系的描述,可以便于进行量化分解,用措施与责任保证定量目标的实现。
这也是近期官方对该方案的最新公开表述。本报10月20日曾报道《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或12月出台,曾两次提交未通过》。岁末年初,多部门博弈、难产八年之久的该方案,在最后的出台时点,备受关注。
“会上我们问刘司长,这是不是收入分配方案中的内容,不过他笑称只代表个人观点。”11月26日,一位与会的发言嘉宾告诉本报。
另据本报了解,此前多位代表委员、专家学者都曾对收入分配定量化提出相关建议,发改委官员公开场合此番表述,为“定量化”最终纳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增加更多可能。
多比例指标量化
“从指标量化的角度,目前收入十年倍增已经算是一个,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缩小收入差距,在这方面还有很多可以量化的比例关系。”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26日对本报称。
他为记者举例称,比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目前是3.13倍,能不能争取到2020年缩小到2.5-2.8倍;行业收入差距1978年是2.17倍,目前是4.48倍,2020年能不能缩小至4倍左右;地区收入差距是2.5倍左右,今后也有进一步缩小的空间。
“这些方面如能做出量化引导,对落实中央关于缩小收入差距的基本要求就有了定量的参考。”苏海南表示。
此外,苏还指出,财政支出多少比例用于民生,也可以一一量化。比如教育占GDP比重4%已经立法,社会保障占财政支出比重,能不能也提出相关量化要求?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郑功成和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均提出建议,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基尼系数降到0.45以内,2020年降到0.4以内;同时明确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比重5年增长幅度不低于5%,2020年恢复到50%以上。
此外,还应当确保财政支出中每年用于民生福利部分的增长高于财政收入增长3-5个百分点。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则指出,2008年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为23%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是新兴经济体国家的水平,争取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到2020年将有可能达到40%以上。
“如果这个目标能实现,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就有了主要的基础和条件”迟说。
“最终收入分配方案可能不会出现太多具体的量化要求。(方案)首先把大的方针原则定下来,然后才是考虑如何量化落实,比如先定下‘两个同步、两个提高’,在此前提下,地方和部门可以在自己分管领域,做出量化安排。”苏海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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