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收购尼克森再蒙阴影 加拿大政府延审批期

2012-11-05 08:52    来源:京华时报

  加拿大工业部2日发表声明称,加拿大政府对中海油收购尼克森的审批期限再次延长,这次延至12月10日。

  昨天,记者从加拿大工业部了解到,加拿大工业部部长帕拉迪斯2日发表声明称,加拿大政府对中海油收购尼克森的审批期限再次延长,这次延至12月10日。

  此举表明,加拿大方面对这一中国最大规模的海外收购案的谨慎态度,加拿大方面对这一收购审批的两度延期也使得中海油的收购前景蒙上阴影。

  此前,帕拉迪斯宣布马来西亚国有石油公司(Petronas)收购加天然气生产商的交易无法为本国带来净收益,因此按照《外国投资法》否决申请,人们担心中海油的这一收购前景也不妙。

  对此,中海油方面表示:尊重加拿大政府的决定,公司仍期望在今年四季度完成尼克森交易的交割。这是中海油原定的收购交割时间,尽管面临多重不确定性,但中海油方面表示会按照收购成功尽最大努力。

  2012年7月23日,中海油宣布以每股27.5美元,总价约151亿美元,收购总部位于加拿大,但业务涉及加拿大、美国等多地,在加拿大多伦多和美国纽约两地上市的尼克森。该交易已获尼克森股东大会批准,现在等待加拿大和美国等方面的审批。如获加拿大政府批准,将是中国最大金额的海外公司收购案。

  加拿大方面的声明显示,审查期延长并非不寻常,在提出收购申请45天后,政府有权将审查期延长30天,而加拿大工业部部长也有权在延长30天后再次延长审查期。

  这已是加拿大政府第二次延长对中海油收购尼克森的审批期限。最早在8月中海油向加拿大政府提交了关于此次收购的审查申请,到10月11日满足45天的要求,当时加拿大工业部部长帕拉迪斯宣布延长30天审查期至11月11日,此次加拿大方面第二次延长对这起收购案的审批时间。

    (记者 张艳)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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