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人集团崩盘前5个月 提前清偿8人210万
昨日(2012年10月25),立人集团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一位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2011年5月到10月,有8位债权人由于看病、买房子等个人原因向立人集团申请提前支取,共涉及资金210万,此8人均非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此前,针对甚嚣尘上的“立人集团在崩盘前高息钓鱼式集资,优先偿还公务员资金”的传闻,泰顺县官方曾在立人集团债权人大会上做出表态,向债权人代表通报了立人集团本部2011年5月至10月份资金变动情况,称“不存在资金流向特定人群的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10月31日,温州立人教育集团(以下简称立人集团)召开董事会,宣布进行资产重组。当天下午,立人集团对外宣布,于11月1日起停止支付向社会所融资金的本金和利息。此后,当地政府成立了立人集团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来处理该事件。
此外,按照约定,部分债权人选择购买位于江苏盱眙的“小太湖国际新城”房产以抵债务,该项目由立人集团关联公司江苏佰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泰公司)开发,前提条件是立人集团承诺在2012年3、4月份将所抵房屋的房款打入江苏佰泰公司根据盱眙县住建局规定开设的监管账户,使抵债房等顺利交付并办理备案手续。但到规定时间,立人集团并未按照约定,将款项打入指定账户,致使目前部分购房人房屋仍未交付。
“资金未流向特定人群”
8月16日下午,立人集团债权人代表第六次会议在泰顺县工商局召开。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会议通报了立人集团本部2011年5月至10月份资金变动情况,并称“不存在资金流向特定人群的情况”。
此前,众多债权人质疑立人集团在崩盘之前的5个月,以高于以往的利率疯狂吸收资金,用于归还县政府官员及家属的借款,并且很多是提前归还。此次会议,泰顺县官方做出了 “不存在资金流向特定人群的情况”的正式对外回应。
立人集团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一位工作人员昨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经查,2011年5月到10月,有8位债权人由于看病、买房子等个人原因向立人集团申请提前支取,立人方面也满足了他们的要求,共涉及资金210万。公安机关经核实并谈话,此8人均非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此并没有资金流向特定人群的情况。”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这就像放在银行的定期存款需要提前支取一样,并没有特定的、大规模的资金流向公务员的情况。
在公布这一结论前,立人集团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曾对外公告,规定在2011年10月31日立人集团宣布停止支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之前,若有提前领取未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的党员干部,必须一律自行退还;若有向立人集团借款且至今尚未归还的党员干部,必须一律自行归还;在10月31日后,若有已向立人集团领取借款、暂付款等形式,变相提取借款本金、利息的党员干部,必须一律自行退还。有上述情况的干部,需将款项一次性退还至处置办公室指定账户。
此外,立人集团的还债工作也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8月28日,立人集团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明确第一次债务清退相关事项。第一次债务清退按“往息抵本”的原则进行,即以债权人累计已领取的借款利息、投资分红、返本金额等,全额抵扣该债权人的期末债权本金,以抵扣后的期末债权本金余额为清退基数(清退基数=期末债权本金总额-累计已领金额)。此次将按第一次债务清退基数的10%进行清退。
能得到这10%现金偿还的债权人对象为:对本息确认无异议、“往息抵本”后尚有本金余额、经公示无异议的普通债权人。也就是说,未申报债务的债权人、对本息仍有异议的债权人、以往已领取的利息超过本金的债权人均未在清偿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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