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土地新政:溢价率49%封顶转竞保障房面积

2012-10-17 09:1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土地溢价率达到49%时,转向竞投配建保障房面积,有分析称此举变相解决保障房建设筹资难

  [ 一位地产业内人士称,“超过溢价率配建保障房,其实只是换了一种价格表现形式。与人为控制溢价率相比,将限购限贷等政策执行到位可能更重要。” ]

  溢价率达49%以上的土地成交“盛况”,近期在杭州恐难再出现了。

  最近在杭州的一场土地出让会上,参会的开发商拿到了一份名为《关于贯彻国土资电发【2012】87号文件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对商品住宅地块,当土地价格溢价率达到49%时,将调整竞价方式,即锁定地价,‘从零开始’竞投配建安置用房或保障性住房面积”。

  这意味着,土地出让出现高溢价率时,“价高者得”这一规则将不再适用。

  昨日,杭州市国土局一位内部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确实有这一政策存在,主要为了在控地价的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当拍卖价格达到一定限度,就不再让开发商加价,进而用房企愿意配建保障房的量来决定谁最终获得土地。”

  对于杭州土地市场溢价率设置上限,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分析称,虽然限制了溢价率,但起拍价的制定还是“灵活的”,这一政策本质上也可以算是“数字游戏”,如果起拍价就定得很高,限制高溢价就意义不大了。

  新政“有备而来”

  上周四,杭州主城区10月份的推地序幕拉开,当天共有5宗土地集中出让,底价总计30.4亿元。最终,5宗土地都顺利找到“婆家”,出让金约37.68亿元。其中,两宗底价直接成交,三宗低溢价拍出。

  不过,成交活跃的杭州土地市场,溢价率低背后或另有隐情。

  2011年2月28日,杭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2011年商品住房供地总量中安排10%的土地用于建设或配建保障性住房。其中涉及的宅地出让就是采取设定合理土地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转为竞报保障性住房面积的规则。不过,以上规则只适用于涉及有保障性住房的宅地,而且当时对于“价格上限”也没有统一的数值标准。

  就在今年7月19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可能出现高价地的要及时调整竞价方式,制定出让方案和现场预案。对预判成交价创历史总价最高,或单价最高,或溢价率超过50%的房地产用地,要及时调整出让方案,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或配建保障房、公共设施等办法出让土地。

  显然,这次杭州低调潜行的土地市场新政并不突然,而是对上述国土资源部“7·19”文件的具体贯彻执行。只不过是,杭州在这次的具体执行中将范围扩大至所有宅地,同时划定了“49%”这条红线。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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