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称我国收入差距扩大势头逐渐趋缓
中国收入分配进入转折期
今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其任内最后一次全国“两会”答记者问时表示:“在我任职的最后一年,我们政府将做几件困难的事情,一定要做,努力做好,而不留给后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
这意味着,此方案离我们越来越近了。而事实上,近十年,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在持续地推进之中。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近日
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十年,中央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之以前比较明显的成绩,从数据来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略有缩小。不过,与老百姓解
决收入分配问题的迫切心情相比,还有较大落差。苏海南认为,在肯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取得成绩的同时,还要继续推进改革。“收入分配问题的根本解决,必然是 一个比较长的历史过程,我们一方面要下定决心、坚定信心,但同时得有耐心,不要指望一两年就把所有问题都解决”。
中央缩小收入差距的努力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2002年增长1.8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也比2002年增长1.8倍,年均实际增长8.1%。
该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分析称,这十年的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是新中国历史上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其中,2010、2011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两年快于城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
在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面临的严峻现实是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因此,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已成为当下改革攻坚的重点。近年来,我国取消农业
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连续上调最低工资、基本养老金,大幅提高国家扶贫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将个税起征点提到3500元,明显减轻工薪 阶层税负……
苏海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特别指出,这十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方针及政策。除上述政策外,还包括:继续深化企业薪酬制度改
革,加强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管理,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进行调控;最低工资制度已经在全国全面建立,普遍实行了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持续较
快提高;积极稳妥地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劳资双方的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建立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此外,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体系,较之以前也有了
新的进展。主要表现在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还有近年来开始试行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用信息 引导手段来引导劳资双方合理地确定工资水平及其增长。
“从收入分配的制度建设角度来说,十年来取得了明显的进展。”苏海南说。
收入分配进入一个转折期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绝对值仍在扩大,但扩大的势头在逐渐趋缓,收入分配进入转折期”。这是今年7月2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报告《转折期
的中国收入分配》中的研究成果。作出这样的判断,主要基于三方面基本经济因素,包括劳动力供求态势转变、城市化步入中后期,以及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产 业梯度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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