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员工持股计划完善后将适时推出

2012-08-20 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监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得到各界积极肯定和支持,收到很好的反馈和建议。记者19日获悉,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各方意见、建议,将在充分吸收采纳,并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适时推出实施《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将应付员工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按照《办法》,上市公司每年度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数额不得高于其现金薪酬总额的30%。每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所购股票持股期限不低于36个月。同时,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此前,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介绍,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没有法律障碍、不设行政审批要求,主要以信息披露规范予以监管。

  员工持股计划在成熟市场是相当普遍的一种制度设计,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效率,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同时也是支持和培育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有效途径。

    (马婧妤)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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