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暗讽加多宝公证白忙活 争完商标争装潢
广药集团代理律师称,加多宝的公证仅证明协议原件与21份影印件一致,广药对原件的真实有效仍保留怀疑态度
短短数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已从“不排除合作可能”到“法庭上见”。据最新公告,广药集团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加多宝,加多宝则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而针对加多宝此前公布的“神秘协议”,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再次上演各执一词、针锋相对的舌战。
据报道,8月13日,加多宝品牌管理部负责人王月贵向媒体出示了由北京方圆公证处于7月9日出具的公证书,以证明加多宝7月13日公布的一份《商标许可协议》真实性。
广药集团代理律师马立峻在8月15日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多宝的)那个公证实际上是公证协议的原件和影印件一致,只有1份所谓的原件,复印了21本复印件,仅此而已。”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倪依东亦表示,广药已向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对这份协议的真伪进行司法鉴定。
广药:存在的不一定真实
在加多宝认为铁证如山的公证面前,广药集团却丝毫不买账。马立峻律师表示,广药方面从法院获得了北京方圆公证处的公证文本,“只能证明有这个材料存在,至于原件是否真实有效,我们保留怀疑态度。存在的不一定是真实的。”并质疑加多宝“为什么不能大大方方地提交原件?”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证员对记者表示,公证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法院是否认可是另一回事,如果对方提出质疑,公证结果可能被推翻。
这份千呼万唤仍不见真身的协议被蒙上了厚重的神秘色彩。加多宝表示,这份《商标许可协议》确定授权加多宝集团母公司鸿道集团独家使用生产和销售“王老吉”红色罐装及瓶装凉茶,使用期限是从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在此期间,除加多宝公司之外的任何企业和个人生产和销售带有“王老吉”字样的红色罐装及瓶装凉茶都是侵权行为。
加多宝品牌管理部负责人王月贵表示,“我们7月13日公布的那份商标许可协议是进行过公证的,真实性毋庸置疑。公司今年5月从国家工商总局查到了协议的备案文件,然后进行了复印、公证。”
600万元VS100亿元
目前,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对王老吉装潢的争夺已进入荷枪实弹的激烈交锋中。根据公告,加多宝诉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公司的诉讼请求包括三个“立即停止”:立即停止使用原告知名商品红罐王老吉凉茶特有的包装装潢、立即停止使用原告“红罐”、“红罐凉茶”和“红罐王老吉”等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立即停止生产红罐王老吉凉茶; 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相比之下,广药集团的诉讼请求“有过之而无不及”。广药集团要求加多宝立即停止侵犯其“王老吉”品牌的虚假宣传,在全国地市级以上报刊、电视台及网络刊登向原告道歉的声明,消除不良影响。且立即停止使用与“王老吉”凉茶饮料包装装潢相近似的罐装、瓶装“加多宝”凉茶饮料的包装装潢,并销毁全部库存侵权的装潢和停止生产、销售带有侵权包装装潢的凉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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