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抓紧把大病医保纳入全民医保范围

2012-07-20 08:34    来源:新京报

  大病保障是衡量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准。要下决心抓紧把大病医保纳入全民医保范围。

  要注重创新机制,把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相互衔接、功能互补。

  要搞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以及商业补充保险的衔接。

  必须抓住破除“以药补医”这个关键环节,进行利益格局调整。

  ——李克强

  据新华社电 7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他强调,要围绕“十二五”深化医改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破除以药补医,形成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把医改不断推向深入。

  大病医保纳入全民医保

  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医改办公室负责人关于今年上半年医改进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汇报,审议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

  李克强指出,大病保障是衡量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准。目前,我国全民基本医保已经覆盖城乡,但大病保障制度尚未建立,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和风险还比较突出,往往一个人得大病,全家陷入困境。近几年,不少地方在大病保险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成功经验。要下决心抓紧把大病医保纳入全民医保范围,拓展和延伸基本医保的功能,这有利于从制度上筑牢、织密社会安全网,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的特殊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给病人及其家庭带来希望、带来温暖。

  提高基本医保支付限额

  李克强强调,建立大病保障制度,要注重创新机制,把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相互衔接、功能互补。一方面,要加大政府投入,逐步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用于支持群众看大病;另一方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地方因地制宜,采取政府委托办理、购买服务等办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功能,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机制。

  同时,要搞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以及商业补充保险的衔接,探索形成多种形式的大病保障制度,不断提升保障能力。

  必须破除“以药补医”

  李克强指出,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破解公立医院改革难题,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必须抓住破除“以药补医”这个关键环节,进行利益格局调整,采取综合配套措施,使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后能够更加有效顺畅地运行。

  李克强说,要在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的有效路径。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的经验,取消药品加成,建立医事服务费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样既可以减轻患者负担,又可以合理提高医务人员报酬、调动医生看病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优质服务、合理用药,通过避免开大处方,还可以降低医保支付压力,推动形成人民群众得实惠、医护人员添动力、医疗保障可持续、医院发展有后劲的良性循环。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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