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流动性监管标准将出台 75%存贷比有望取消

2012-07-05 08:08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专家认为,资金约束松绑将促进信贷结构调整

  日前,银监会主席尚福林透露,中国银行业新资本监管标准已正式发布,而与之配套的新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也将择期出台。7月4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接近银监会的权威人士处获悉,目前新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还未公布,但有关各方已初步达成共识,即在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中取消75%存贷比这一硬性规定,但是存贷比监管仍将作为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日常考核的一项内容。

  从当前国内经济形势看,多位银行业人士认为,75%的存贷比监管标准需要松绑。经济学家滕泰表示,“经济增速下滑与金融管制、货币抑制有极大关系,所以,并不是流动性充裕,而是货币供给严重不足,最典型的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能够获得的资金远远不够,而且获得资金的价格也是偏高的。”

  “今年以来,银行业中长期贷款增长低迷,但所谓的信贷需求不足其实是个伪命题。事实上,20%的存款准备金率、央行额度管理窗口指导、银监会存贷比三道‘紧箍咒’紧缩资金,金融抑制导致真正的金融资源不能发挥作用,因此,解除金融抑制非常必要。”滕泰进一步分析称。

  去年10月,银监会就《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存贷比和流动性比例,其中要求“商业银行的存贷比应当不高于75%”。

  记者获悉,今年6月20日,银监会再次召集商业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存贷比管理和同业业务发展召开座谈会,会上相关各方交流了有关情况。“今年以来,外汇占款的增长情况持续不乐观,对于银行而言就意味着很大一部分存款加剧流失,因此,大多数商业银行存贷比逼近监管红线将成为不可改变的趋势。”华创证券研究部副总华中炜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尚福林在2011年12月经济形势通报会上公布,截至2011年9月末,日均存贷比超标的商业银行共有64家。有机构测算,从今年的情况来看,如果未来热钱不再流入,外汇占款增速继续下降,2012年的增量存贷比则将达到85%,未来存贷比将不断上行,将导致存款的现金流不足以支持信贷的增长。

  事实上,各家商业银行对于75%存贷比放松呼声已久。“现在中国银行业的存贷比水平已经高于2009年年中水平(当时为刺激信贷投放,监管部门放松了一些金融机构的存贷比监管指标)。目前,存贷比不仅直接对贷款构成了制约,而且直接加剧了银行上浮存款利率以试图留住贷款的努力,资金成本的上升会构成降低贷款利率的障碍,因此,存贷比指标监管的调整必须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跟进。”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分析称,“实际上,纵观全球,中国银行业的存贷比指标之低,在全球可查到的数据中居于倒数第二位,并且,巴塞尔委员会根本没有纳入存贷比指标表明,指望存贷比指标来有效避免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并不是非常有效的。”

  鲁政委认为,如果贷款利率的下调是为了刺激企业信贷需求,存款准备金率的下调是为了刺激银行信贷供给,那么,放松存贷比指标则是促进信贷结构调整,完成“供需衔接”、保持贷款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手段。

  今年3月份,有消息人士透露,银监会对工、农、中、建等四家大型银行的腕骨(CARPALS)动态风险监管指标进行了调整,提高了部分大行的存贷比目标值。其中,工行和建行的存贷比目标值分别由去年的62%和68%上调至2012年的63%和70%,中行维持不变,即72%;农行小幅调低,即57%。

  理论上,银监会当时的调整意味着四大行可释放的信贷资金量有所增加,但银监会按季按年调整存贷比目标值,并不意味着75%的存贷比底线发生了动摇。

  尽管监管部门一直强调75%的存贷比监管要求是控制银行流动性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新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出台之前,银监会也多次召集银行进行讨论,对之前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做一定修改,其中包括了简化一些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面的表述,增强了操作的灵活性,即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及报告路线方面进行了调整。而更重要的是,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取消存贷比监管指标这一硬性规定更具有现实意义。”某国有大型银行风险管理部风险评级管理处处长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蔡颖)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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