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金改方案获批 城市农村城乡统筹先行先试

2012-06-28 08:3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获悉,《珠三角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日前获批,近期将公布。其政策力度超过温州,涉及城市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城乡统筹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等方面。

  广东省并将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对金改方案进行细化。

  关于珠三角金改的具体方向和措施,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和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在日前召开的广东省金融工作会议上都有具体的论述。

  汪洋强调,要深入推进珠三角金融一体化,大力增强广州、深圳两个金融中心城市的能级,根据佛山、东莞、珠海、中山等其他城市的禀赋特点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业态,全力打造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三个金融创新和开放平台。特别要把握粤港澳合作的政策优势,把香港国际金融优势和广东经济腹地优势紧密结合,共同建设最具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创新区域。同时,要大力提升粤东西北金融服务水平,布置开展一批农村金融以及统筹城乡金融改革创新试点,解决金融资源布局的区域不平衡问题。

  陈云贤透露,相比温州的金改方案,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政策“内容更全面、覆盖面更广、表述更具体”,广东要充分发挥这个政策优势,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陈云贤在昨日举行的“金融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论坛”上还表示,广东的金融定位要有别于北京、上海、天津以及香港等地,体现出广东特色。

  其中,国际金融、产业金融、民生金融是广东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全面推进;科技金融要在广东的转型升级中发挥重要作用;农村金融也是未来广东金融建设的重点工程。“通过上述五个路径,从而衍生金融创新,推动广东转型升级。”

  据悉,下一步,广东将依托“方案”要求,着眼两大方面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一是突出抓好跨境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外商企业试点等重点工作,以前海、横琴、南沙为平台探索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以大型金融企业为平台探索金融综合经营。二是加快建立由央行牵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有关部委和广东省政府密切合作的部省合作机制。

  数据显示,2011年广东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3%,对GDP贡献率达到8.5%,金融总资产超过13万亿元。按照《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确立的目标,到2015年,广东省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8%以上,全省金融机构总资产达20万亿元。到2015年,全省地方金融机构总资产达6.3万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重达30%以上;打造1-2家省属金融控股公司,推进5-10家地方金融企业上市,打造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金融龙头企业。

  借助方案获批的政策优势,广东金改创新的多项先行先试举措即将全面启动,拥有金融及小额贷款业务的有望受益。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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