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退休金是职工3倍 延迟退休受益最大
6月5日,人保部就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问题答复网友时明确表示,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已是一种必然趋势,人保部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这一表态,立即引发社会各界广泛争论。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和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庹国柱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时表示,“面对巨额养老金缺口,既不能提高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又不能降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在老龄化日益严重的趋势下,相关部门很自然想到了延迟退休。”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占工资收入的28%,居全球最高水平之列,而机关和事业单位未纳入社保体系,不用个人交一分钱,退休时养老金却是前者的3倍。”清华大学公管学院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广君对《投资者报》表示,这种不公平成为目前人们反对延迟退休的主要原因。
8万亿历史欠账
日前,某网站推出“你是否支持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在线调查,这项有45万网友参与的投票显示,93%的网民表示反对延迟退休。《投资者报》记者采访多位社保专家,均表示延迟退休需谨慎推出,切忌搞一刀切。
我国现行管理体制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即可办理退休手续。如果将退休年龄推迟到65岁,意味着人们至少要多交5年社保,晚领5年退休金。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微博)曾公开表示,我国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这似乎被官方引用为延迟退休最有力的证明。
有关人士估算,按目前我国的人均寿命72岁计算,若65岁退休只能享受7年的退休金,在此情况下,一个月收入4000元左右的普通职工,缴纳社保费用和领取养老金的差额高达40多万。
记者注意到,早在2008年11月,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负责人就公开表示,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退休年龄,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室副主任张展新对《投资者报》表示,“推行这个政策应该基于四个前提条件,而现在时机并不成熟”,他所说的四个条件,居首要地位的是“国家不依靠企业和个人,通过财政顺利解决了养老金的历史债务问题。”
我国从1984年开始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制度,实行现收现付的企业(单位)养老制,1997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转变。在此之前已经退休的“老人”,和已经参加工作尚未退休的“中人”并没有个人累积账户,他们要享受改革后的养老金待遇,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数额巨大的养老金隐性债务,人们通常将它视为体制改革带来的转轨成本。
“通常都说是转轨成本,实际上就是政府对企业职工的历史欠账。”张展新告诉本报记者,“这是造成养老保险资金缺口和个人账户长期空账运行的主要原因。”
2005年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承担了关于“划拨国有资产,偿还养老金隐性债务”的专题研究,其中第一部分,就是关于养老金缺口的精确测算。“测算结果是8万亿元人民币,这是从1997年到2033年期间我国政府需要支付的职工养老金费用总额。”
然而这些年来,中央政府对于历史欠账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社科院编撰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1》显示,从1997年各级财政开始对养老保险转移支付算起,虽然补贴规模迅速递增,2011年新增补贴高达2272亿元,财政累计补贴金额达1.2526万亿元,但仍远远无法填补8万亿的历史欠账。
“政府应该利用财政比较宽裕的几年,大规模解决历史欠账问题,使养老保险的收支盈亏清晰化,否则永远是笔糊涂账。”张展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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