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研究养老金入市税收减免等答投资者问

2012-05-08 09:06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今日,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负责人对人民网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上提出的涉及资本市场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这是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第二次对人民网网友留言进行集中回复。此前,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已就网友在“两会”期间提出的“上市公司退市及分红制度”、“老三板股票转板”、“打击非法咨询公司”、“严管专家荐股获利”等13大方面的问题专门回应了人民网网友。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此次回应的人民网网友问题包括“保护B股投资者利益”、“养老金入市税收减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降低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成本”、“跨境ETF产品”、“如何看待和选择蓝筹股”等10大方面。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负责人在回应中表示:“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证监会都将本着负责任、不回避的态度,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措施”。以下为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回应全文:

  一、新股改革四大措施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人民网网友问:去年以来,证监会开始推行新一轮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今年4月28日,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请问证监会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上做了哪些安排?

  证监会投保局负责人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各项制度规则制定的核心原则,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得到了充分体现。4月28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着力于完善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核心目的是促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实现一、二级市场的协调健康发展。具体做出以下安排:首先,进一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制度建设,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全过程、多角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其次,明确发行人与中介机构、询价对象等的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都是直接着力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第三,结合我国市场投资者的结构特点,提高了网下配售比例,同时明确了网下向网上的回拨要求,体现了重视中小投资者参与新股的意愿,兼顾了推动市场不断规范和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积极保护。第四,引入独立第三方对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风险评析,旨在为中小投资者在新股认购时提供参考,帮助中小投资者更加准确、深刻地判断发行人的风险。

  二、不回避B股问题 将认真研究解决方案?

  人民网网友问:随着越来越多的境内企业到香港以及海外上市,B股市场逐渐被边缘化,融资功能几近丧失,B股市场前途不明,监管部门能否尽快拿出明确的B股解决方案,切实保护B股投资者的利益?

  证监会投保局负责人答:B股是境内上市外资股的简称,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推出的一类股票。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证监会都将本着负责任、不回避的态度,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三、正研究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入市税收减免

  人民网网友问:最近,证监会新批准了不少QFII投资股市,其中很多是国外的养老金计划,而我们不断提倡地方养老金和银行理财资金进入股市,但是为什么迟迟没有动作?

  证监会投保局负责人答:从境外情况看,养老金是最常见的机构投资者,许多养老金将其资产委托给共同基金、对冲基金等资产管理机构进行投资,其中欧美国家养老金的委托投资比例较高,2010年退休金占美国共同基金资产的40%。这些养老金机构在投资方面有较高的专业运作水平,其避险能力也比较强,是成熟市场稳定发展的中坚力量。

  境外养老金对投资我国资本市场也有浓厚兴趣,许多境外养老金已通过QFII制度投资我国资本市场,一是直接申请QFII资格,目前已有魁北克储蓄投资集团、安大略省教师养老金、加拿大年金计划、家庭医生退休基金、国民年金公团(韩国)、香港医院管理局公积金计划等6家境外养老金获得QFII资格及7.5亿美元投资额度;二是通过购买QFII发行的投资境内的基金等产品,间接投资我国资本市场。

责编:张开放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

专题推荐

商学院第二期:品牌汇

品牌汇

如何理解品牌?企业为什么创立品牌?

共筑中原梦

共筑中原梦

中原梦必须依靠河南一亿人民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