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证监会批准上海期交所开展白银期货交易

2012-04-25 08:45    来源:证监会网站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有关“稳妥推出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品种和相关金融衍生产品”的讲话精神,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开展白银期货交易。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批准上期所上市白银期货合约。

  白银是一种重要的贵金属,并且用途十分广泛。白银的传统用途是作为货币及制作工艺品和首饰。随着现代工业的兴起,白银的应用领域从首饰、器皿、制币业向照相、电子乃至国防、航天、医药等行业扩展,成为工业金属家族中的一个重要成员,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口径,2010年我国白银总产量累计达到11617吨,位居世界第一位;除用于投资储存外,2010年全国白银消费总量约5700吨,位居世界前三。

  近年来,国际白银价格波动剧烈。由于国内缺乏权威的价格信号来指导生产和经营,也难以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因此我国白银的生产、消费、贸易企业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迫切需要开展期货交易来发现价格并进行套期保值。在我国开展白银期货交易,一是有利于优化白银的价格形成机制,指导白银上下游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促进白银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的供求平衡;二是可以为白银生产、消费、贸易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控制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相关行业的稳步发展;三是有利于促进我国白银产业结构调整,交易所严格的品牌注册制度对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及规模化生产具有积极作用;四是有利于健全我国贵金属期货序列,促使期货市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

  经过认真研究和深入调研,根据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期货合约设计的技术要求,上期所已经完成了白银期货合约的前期设计工作,确定了通用性强、流通量大的合约标的,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保证金、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中国证监会将在市场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上期所上市白银期货合约,并指导和督促上期所和期货公司认真做好白银期货上市前的培训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确保白银期货交易的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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