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业务今年“未入冬” 多家银行利润不降反增
距离最严银行同业监管政策《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又称“127号文”)下发时间尚不足半年,银行同业业务今年最紧张的一次自查上报已经开始。光大银行某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证实,上月底,该行已经将同业业务情况上报总行,总行也已经向银监会以及地方银监局提交了同业自查报告,目前正在等待反馈。
根据惯例,本月底银监会和地方银监局可能会对部分银行展开现场检查,“目前来看,今年上半年有两家总部地处南方的股份制银行的同业业务发力比较猛,同业委托贷款等做得比较多,存量业务大,可能会受到监管层重点关照”,上述负责人表示。
在同业业务收益方面,据业内人士透露,各个银行同业业务前两年体量很大、资金价格高,当时做的又大多是一年期、两年期业务,随着今年资金价格回落,部分银行赚得盆满钵满,虽然监管趋严,但利润不降反增,明年或许才是银行同业业务第一个寒冬年。
127号文落地半年
银行自查先行启动
在同业业务中,最常见的是商业银行向非金融企业提供类信贷融资,并通过一定的会计操作,将这些业务在资产方记录为同业资金运用科目,并不计入贷款,以此达到降低资本占用、不计提拨备的目的,在负债方记录为派生后的非金融企业在商业银行的存款。
为防范风险,今年5月16日,“一行三会”和外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被业内视为是规范银行同业业务的重拳。
在127号文颁布五个月后,上月底,银监会向各地银监局和商业银行下达了《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新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完成同业新规执行情况自查。自查报告包括买入返售、同业理财、票据等全方面信息。
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该行对于这次自查非常重视,集中梳理了年初时候的一些买入返售项目。不过,由于近一段时间以来,银行都在做合规自查,所以这次检查不算很紧张,“应该说之前就有准备了,而且127号文出台后,总行已经做出了应对,不再新增可能违规的项目,已到期项目也不再续作,总之对一切都小心翼翼”。
自127号文下发后,各家银行做买入返售业务也有所收敛,部分谨慎的银行干脆直接一刀切全部不做。央行在近日公布的《2014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就指出,导致近期M2增速回落的主要原因是银行同业业务融资等出现较快收缩。
在同业业务收缩的同时,有观点认为银行利润将收到影响。申银万国在对上半年银行盈利情况进行分析时指出,受到同业非标监管影响,中间业务收入增速放缓,贡献利润增长或降至4.3%:同业监管压力下,同业非标资产派生的中间业务收入增速将放缓。
另有券商报告认为,三季度兴业银行的同业资产环比收缩8%,主要原因是该行根据127号文的要求处理同业回购项下的非标资产投资。此外,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兴业银行的同业负债占其总负债的比重维持在36%,处于上市银行中的最高水平,其银行间业务调整尚未完全结束。
对此,银行业人士有不同的说法。一家银行的金融同业部人士表示,今年该行同业业务不仅赚钱,而且比往年要赚得多,原因在于其去年做的业务中很多是跨年的,跨年业务的资金收益很高,7%、8%都是常态,今年资金价格低,因此银行赚得不会少,此外许多银行在今年年初就开始猛做买入返售等业务,把下半年的业务都做出来了,且存量业务体量很大,要说影响,明年才是真正开始的苦难时期。
协议存款变一般存款
未被界定为违规
9月份,央行、财政部、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的指标监管给银行带来一定的压力。指标主要考核的是每个月最后一天的存款量跟日均存款量相比较的波动情况,以此来规范银行在几个关键时点拉存款造成存款量虚高的情况。
虽然该规定使得银行在月末、季末拉存款“冲时点”行为有所收敛,但是依旧没有改变银行可以“高息买存款”的局面,借道保险资管计划虚增协议存款依然是部分银行的手段。
对于保险公司存款的界定,国泰君安固定收益部研究主管周文渊曾撰文指出,保险资管受托管理的保险公司资产,可以做保险公司协议存款,因为来源是保险资金,这笔存款应该被归入一般性协议存款。
除此之外,险资还能做普通定期存款(普通定期存款不议价,按挂牌利率计息,一般在预期降息前快速做大存款规模时常用这种手法)。保险资管管理的资金同时还包括了年金户,资管公司资本金和保险资管发行的理财产品,这三种资金由于不属于保险资金,只能做同业存款。
光大银行某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最近频频被媒体曝光的银保协议存款,其实很早就有,但是事实上,银行也不愿意用这么高的成本买存款,目前同业拆借的资金价格也就5%,同业存款通过保险公司变为一般性存款的成本在5.8%到5.9%,最便宜也要5.7%,根本不划算,保险公司还要收千分之一的通道费,这么高的资金成本,显然银行也不愿意去做。
上述人士还强调,银保协议存款通过保险公司转变为一般性存款,这种做法在目前监管法规里没有被明令禁止,也就不存在不合规现象,客观的说,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一般性存款的补充是多数银行都在做的事情,其初衷也是为了存款稳定,当然如果以后监管出新规,那就另当别论。
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同业业务中还有很多地方有待监管,但是从各家银行反馈上,绕开监管的所谓创新没有再出新花样,上半年出现的“委托定向投资”和“T+D模式”两种模式也已经偃旗息鼓。尤其是曾经在业内盛行的委托定向投资,各家银行也都不再操作。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委托定向投资的基本模式是:委托行(甲方)在受托行(乙方)开设同业存款账户,存放同业资金,受托行再按照委托行的指令以受托行的名义投资于受托行指定的金融资产项目,可以是直接投资信托计划、定向资管计划,也可以是间接的金融资产受益权,如银行存款、票据资产、存单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等。
“其实委托定向投资的合同与流程在复杂的同业操作中算是简单的,也特别好模仿,不过目前谁也不敢顶风作案,据我所知,几家规模做得较大的银行也不再寻求合作银行,这次递交自查报告,可能是监管层还要对存量业务再一次摸底,然后选择性的进行现场检查,小银行的问题会多一点”,上述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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