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擅自调速存诸多隐患 改装后车速失控
电动自行车店维修人员擅自改控制器,进行人为提速。
5月18日,北二环与和平里西街交叉口,一群电动自行车一起加速,从机动车道闯红灯而过。
维修人员打开控制器后,将蓝色的线拔出进行调速。
电动自行车疾速驶过,两旁的车辆、行人纷纷避让,交通秩序乱成一团,险象环生……这样的场景,经常在我们身边上演。在电动自行车成为越来越多人出行代步工具的同时,背后暗藏的诸多隐患,也随着其越来越快的车速而显现出来。
上个月,中国自行车行业协会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中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为1.81亿辆,照此计算,平均约每7个人就有一个人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北京电动自行车数量也已超300万辆,且每年以数十万辆的速度增长。
但另一方面,北京也曾多次试图规范电动自行车领域,但成效不佳。1999年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国家标准,目前执行情况也不理想,新的标准却迟迟未能出台,使得对于这种游走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边缘的交通工具,监管困难重重。
新京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北京,电动车自行车违章行驶、擅自调速、违规出售等问题层出不穷,大量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行驶在路面上,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更是屡见不鲜。
如何管好数量庞大的电动自行车,消除改装之患,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拦不住的“疯狂”穿行
电动自行车横穿路口,逼停车辆制造险情成常态;协警拦车收效甚微
朝阳区北苑路和大屯路的交叉口,中午交通高峰时段。
绿灯亮起,等待的车流启动。路边一位中年女士右手一拧,跨下红色电动自行车“噌”的一下蹿出,在已缓慢前行的车流前,从马路这一侧横冲到了另一侧。多辆刚起步的汽车发出了刺耳的刹车声。
“看这速度,怎么也超过了40公里!”望着已绝尘而去的红色电动自行车,刚被迫踩下刹车的一位的哥司机心有余悸,只要再晚踩一步,那辆电动自行车便会被撞到,飞出去。
在这个路口,这样的险情已成常态。据记者15分钟的观察,98辆横穿马路的电动自行车中,8成以上都超过了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20公里的时速。
在东城区磁器口路口,虽然有协警管理,但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情况并未改观。“现在的电动自行车速度都很快,超过了20公里每小时是肯定的,如果不拦着,事故肯定多。”磁器口路口一名协警说,曾目睹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快递员,加速从十字路口斜穿至对角,差点出了事故。
“我们很大一部分精力,也用在拦电动自行车上了,但很多电动自行车速度太快,想拦的时候,已经开走了。”该协警说。
北京市交管局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非机动车登记站一名工作人员称,按规定电动自行车速度不能超过20公里每小时,而且需要到登记站进行登记,“现在满大街的电动自行车,大部分都超速,根本管不过来,而且也没什么人登记。”
北京市交管局秩序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没有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如果被抓到肯定会受到相应处罚。他同时承认,有大量的超规电动自行车行驶在道路上。
螺丝刀一拧速度翻番
多家电动自行车店提供调速收费“服务”;记者体验调速过程仅需10秒
电动自行车车速越来越快。那么,它又是怎么快起来的?
为一探究竟,记者骑着电动自行车找到东城区安乐林路上的一家“立马电动车”店,询问“有没有让车跑得快的办法”。
“没问题,你这车能调,现在你可能最多时速也就在20公里左右吧,调完我保证你这车能快一倍。”店老板瞟了一眼电动自行车,便打下了“包票”。
店老板从店内拿出一个螺丝刀,熟练地拆开了电动自行车后座,指着一个蓄电池形状的铁盒子说,“这个就是控制器。”
连接着控制器的,有十多根五颜六色的线,店老板选出唯一一根蓝色的线,将线的插头拔了出来,接着,又拿出螺丝刀在一个圆柱体的元件上拧了拧,“搞定了,这回肯定快了。”
粗略估计,店老板的整个调速过程仅约10秒。
把控制器重新装回之后,记者骑上电动自行车,明显感觉速度大幅提升。“你以前能骑20公里每小时,现在这车速大约在35公里每小时,提升了近一倍。”店老板目测后说,“其实,每辆电动自行车的速度,是按照电机的功率来决定的,功率大,速度肯定快。这个控制器,只不过是人为地给电动车设置了一个‘慢速模式’,只要把慢速模式的线给拔了就行了。”
随后,记者又在朝阳、海淀等多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中,其中不乏新日、绿源等知名品牌专卖店,发现但凡是出售电动自行车的店铺,均能够调速,调速的价格在20元到200元不等。
在朝阳区来广营附近的一家“新日电动车”店内,该店老板表示,不光可以帮记者换控制器,还能换更大号的蓄电池,“你这个电动车蓄电池电压太低,跑不远,我可以给你换个60V的。”
而在《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要求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V。
“消失”的限速装置
多种电动自行车出厂未安装限速装置;行驶中还可用隐蔽手段解除限速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除了很多车是通过改装,解除限速装置来获得提速之外,很多电动自行车,在生产和销售中,压根就没有安装限速装置。
“2010年前后,查得紧,那会儿生产的电动车,无一例外地都加装了控制器来限制速度。”在北京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已经5年的张波说。
而2009年年底,正是《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即将颁布实施的时候,该标准规定,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属于电动摩托车,驾驶者需要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才能驾驶上路。
“当时闹得挺大的,很多供货的电动车生产厂家,都转向去生产低速度的电动自行车,对于原有的款型,统一加装了限速装置,将最高速度限制在20公里每小时。”张波说。
而在2009年12月,由于民意反对声音较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文,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这一次暂缓,一直暂缓到了现在,厂家依然只能根据老国标生产,但也有的厂家,觉得无所谓了,直接生产出来很多时速在五六十公里的电动自行车,一样拿出来卖。”张波说。
在朝阳区来广营附近的一家“踏浪电动车”店内,老板指着店内约40辆电动自行车告诉记者,“这些电动自行车,没有一辆时速是20公里的,你尽管挑,保证跑得快。”
见记者仍在犹豫,店老板将记者带到一款“MENGJUE”蓝色电动自行车面前,说,“这辆车是我们这儿性价比最高的车,价格在3000元出头,时速能达到55公里,电池也有65V,跑几十公里没有问题。”
“那买的时候还需要再调速度吗?”记者问。
“不需要了,出厂就是这个速度。”店老板表示,除此之外,店内还有可以智能调节速度的,“左手拧住刹车,右手转几圈,就能解除限速,隐蔽又方便。如果还嫌慢,我们店里,可以帮你改出时速在8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来。”
而据记者了解,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采用的是自行车的刹车方式,如果高速行驶,制动性较差。
去年,浙江交警曾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做过一次试验,时速20公里的常规电动自行车,在干燥路段刹车滑行距离为3.2米,时速60公里左右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刹车距离为常规电动自行车的3倍左右,为9.2米,而在湿滑地面,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刹车距离更是长达13.2米。
“电动自行车轮径小,车身越重,车的稳定性也会越差。”一名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说,超速行驶再加上超重,刹车时极易发生侧翻。
监管受困 尚待立法
电动自行车数量猛增,管理滞后;现有标准执行不力,新标准仍未出台
在今年4月举办的第24届中国国际自行车展览会上,中国自行车行业协会公布了中国电动自行车的最新数据,“截至2013年底,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为1.81亿辆,产量同比增长了5.4%。”
中国自行车行业协会的统计显示,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的城乡保有量已超300万辆,全市每年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量为70万辆至80万辆之间(含以旧换新)。照这一速度,不出五年,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将追平机动车的数量。
在这一形势下,今年2月16日,清华大学法学院举办了“推进电动自行车立法进程”研讨会,历时一年多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专家建议稿)》推出。据称,该专家建议稿是全国首份地方性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专家稿。
研讨会公布的数据显示,在路面通行中,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十分突出,电动自行车不悬挂车牌的现象普遍存在,在道路上超速行驶的现象突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普遍缺乏安全驾驶的法律知识和意识;因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交通事故频发,2009年全国因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的人数达到3600余人,比2004年增加近6倍。
世界卫生组织资助的“电动自行车立法研究”项目主持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表示,北京市虽然在前期陆续颁布出台有关电动自行车的立法文件,但是其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因此,“电动自行车管理由禁到限的政策转向,也体现了城市管理者逐步摆脱了以禁代管的方式,寻求更为精细化和人性化的管制方案。”
研讨会上公布的信息显示,在正在制定的新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大于26公里,整车质量不大于55公斤,同时,生产企业要对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安装不可拆除或调节的限速器。
这一标准,曾传言今年五月一日将推出,然而,时至今日,仍迟迟未见出台。
“即使新标准出了,那现在路上跑的和已经生产出来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怎么办?又该怎么管理?”对于新标准是否出台,从事电动自行车生意的张波,显得颇为担忧。
■ 名词解释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
是我国现行的电动自行车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1999年颁布实施,全称为《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也就是说,只要是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就是超标电动自行车。
【链接】
电动自行车标准争议史
(根据公开报道整理)
电动自行车出现后,其技术标准和行驶规范争议不断。其间北京曾一度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但几年后“解禁”。
●1995年
第一辆电动自行车“走”出清华大学实验室。
●2002年7月31日
北京“禁电”,电动自行车临时牌证有效期截至2005年12月31日,期满后不再核发、换发并禁止上路。
●2004年5月1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划入非机动车范畴。
●2005年12月31日
北京取消“禁电”,执行目录管理制度,列入目录车辆核发牌证。
●2009年10月
“电摩国标”颁布,拟于2010年1月实施,因技术指标与电动自行车无缝对接,引发“两标”(“电摩国标”与“电动自行车国标”)之争。
●2009年12月16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文,“电摩国标”暂缓实施,“两标”之争暂时平息。
●2011年3月18日
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四部委联合发文,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生产、禁止上路。
●2013年底
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00万辆,其中大量属于超标车。
●2014年2月16日
历时一年多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专家建议稿)》公开推出。其中,变通修订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将最高时速和最高质量限定改为26公里和55公斤。
(采写/新京报记者 易方兴 摄影/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易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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