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消费网络调查:七成网友选择退换货方式维权
映象网讯 (记者 王慧/文)如今,网购已经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无论是衣食,抑或住行都少不了它。根据艾瑞咨询即将发布的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数据,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1.85万亿元,增长42.0%。
然而网购多了自然也免不了遭遇烦心事。近日有媒体对网络购物发起了315消费维权调查。截止发稿,调查数据显示,网购时33.8%的顾客曾遭遇货物毁损,由于产品本身包装或者快递的问题,货物到了消费者手里已经出现或轻或重的问题,而19.1%的顾客遭遇货不对板,“前天在淘宝上买的手机就被骗了,存储内存运行内存全造假!网友@淘宝小学徒说,“8G自带存储内存看的到却用不了,1.8G的运行内存开机后就占了1.7G! ”,21.1%的客户在给差评后被卖家骚扰,网友@立夏1225表示在有些店家网购不能给差评,给评个差评,店家天天给你打电话让你改,而店家这种恶意修改评论的行为也使更多人吃亏,而剩余的顾客也在网购过程中遇到其他的不公。“标题党!浪费时间,搞个很低的价钱,让你一排序他就在前面,进去一看,不是”没货,拍前请联系客服,直接拍下不发货”,就是搞个什么套餐,链接一个垃圾,其实真的商品比别人的要贵!”网友@寡人听闻认为,“这种纯属欺压!”
那么面对网购不满意的情况,消费者会怎么办呢?七成多的顾客会选择退换货来解决问题。而其中,无理由退货已69.2%的比例成为众多人的选择。尽管网购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也有网友表示“到现在为止网络是社会中最值得信赖的东西,因为网络在最大范围的舆论监督之中,不好我可以退货,欺骗我可以说实话,有人听,大家就不买他东西。而网络上确实有很大的真实性,比电视中的广告真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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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世20年来首次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适用于“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覆盖范围广泛,新消法中列出除“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四大类商品外均适用无理由退货。这也意味着网购无理由退货即将成为电子商务的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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