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提公积金月缴存标准 贷50万每月要多存40元
个人要贷50万元 每月要多存40元
昨天,杭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发布了《关于调整杭州市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及月缴存额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市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月缴存额标准有所提高,新标准从本月即10月1日起执行,至2014年9月30日止。
通知明确,“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自2013年10月1日起月缴存额在132元(2012年杭州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1310元×5%的2倍)及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此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缴存额仍为132元,这个没有变化。
住房公积金要贷15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个人月缴存额标准都有所提高。通知称,“职工月缴存额低于470元(2012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6417元/12×5%的2倍)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5万元。”此前这个标准是454元,比较之下,今年提高了16元。
另外,通知中“职工月缴存额高于470元(含)、低于1128元(2012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6417元/12×12%的2倍)的,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这个贷款额的最低限和最高限比此前分别提高了16元和40元,幅度不算太大。
个人要贷50万元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标准提高了40元。通知称“职工月缴存额高于1128元(含)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并且,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可贷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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