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账户被盗用 走秀网:协议规定用户自担责

2013-08-02 08:28    来源:羊城晚报-新快报

消费者账户被盗用 走秀网:协议规定用户自担责

■有人盗用李小姐账户购买了这块表。

  昨日,有消费者投诉走秀网,称其在走秀网虚拟账户上的470元被盗用,消费者质疑走秀网“是否可靠”。走秀网回应,其用户协议规定,“用户须对自己在走秀昵称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专家认为,走秀网的退款至其虚拟账户,资金所有权仍在其手上,走秀网要负起账户资金安全的责任。

  “这个人用我账户的钱买了手表”

  6月14日,李小姐在走秀网购买了三件商品,使用借记卡支付了479元,但李小姐对商品并不满意,因此向走秀网申请退货退款。根据走秀网的“退货返款路径”规定,使用借记卡支付,退款只能退至李小姐个人的虚拟账户中。“我想以后还要买东西,所以就没有提现。”

  李小姐提供的购买记录显示,6月20日,发生三笔退货退款的记录,共计479元。7月17日,李小姐再次登录走秀网发现,自己虚拟账户中的钱被盗用了。“我退款后就一直没有登录过,那天登录后就发现479元只剩下7元,有人盗用我的账号购买了一块手表。”李小姐说。

  根据李小姐提供的购买记录,其账户在7月3日至5日的两天内,发生了三次订单支付又被取消的情况。而7月6日中午,订单支付成功。“这个人用我账户的钱买了一款‘汉爱’牌男士手表,价格为472元,商品发往天津,我本人是在深圳,联系人的名字仍然是我的,但联系方式并不是我的手机号码。”该手机的归属地查询是北京。

  消费者:走秀网安全吗?

  当即,李小姐便通过走秀网的客服电话说明情况,“客服说,这种情况只能自己去报案。”李小姐随后修改了账户密码,并再次与走秀网客服联系,该客服人员仍然让李小姐自行报案,“这次说要我把报案回执发到他们公司,他们会视情况来处理。”

  无奈之下,李小姐选择了报案,昨日将报案回执发送给走秀网,等待处理通知。

  李小姐质疑:“用户信息被泄露,为什么我的账户变动没有任何通知?走秀网的安全能保障吗?”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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