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在我国销售中文应用程序涉嫌偷逃税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今天就苹果公司涉嫌违法经营问题召开座谈会。与会专家指出,美国苹果公司在中国的活动存在重大违法问题。苹果公司在我国销售中文应用程序从未交纳过关税,其下载软件还存在大量侵权及淫秽色情内容。
苹果公司涉嫌偷逃税系走私行为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认为,苹果公司总部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其中国公司设在上海,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生产苹果手机,在北京开办了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苹果公司搭建的销售平台设置在美国本土,且利用互联网从我国空间无线频率通道将这种交易幅射到中国用户。苹果公司有十几万个中文收费应用程序下载服务,我国用户通过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www.apple.com.cn网站进入下一步操作购买应用程序,可用人民币付款。苹果公司在我国销售的中文应用程序数量可观,但苹果公司从未向中国海关缴纳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条中规定:“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第八条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软件属民法中的物,是物品的一种,苹果手机中可下载的中文应用程序也是一种物品。海关法第五十四条中规定:“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进口物品要缴纳关税,苹果公司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但苹果公司利用互联网绕过中国海关直达各苹果手机用户,径行在我国境内大肆销售中文收费应用程序,明目张胆偷逃应纳税款,这是严重的走私行为。苹果公司必须向我国缴纳关税。”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表示。
与会者认为,苹果公司利用互联网从我国空间无线频率通道将种种交易幅射到中国苹果手机用户,大肆在中国开展经营活动,其必须遵守中国法律,铲除违法行为,维护中国消费者权益。
苹果手机存大量侵权及色情内容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认为,苹果App Store提供的图书下载服务中有许多侵犯我国作者著作权的问题。从诉讼上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多名原告对苹果公司提起的版权诉讼,例如,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有限公司因苹果App Store含有《中国大百科全书》大量内容的应用程序而诉求的赔偿案,中国作家维权联盟分三次起诉,涉及韩寒等14位作家86部作品的苹果公司侵权案,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诉苹果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等。“这仅是苹果公司侵犯著作权的冰山一角。”河山说。
与会专家表示,苹果公司与软件应用开发者存在合作关系,从中获取经济利益,苹果公司必须遵守国际版权公约,遵守中国著作权法,维护我国作者的权益,删除那些侵权盗版内容。
此外,苹果App store中提供下载的图书含有大量淫秽色情内容,有些色情图书长期在苹果排行榜中占据前十位,如《百部古今情色小说合集》、《玉房秘诀》、《情色小说教师系列》、《有声情爱经典》等。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康树华教授表示,苹果公司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第363条,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及364条,传播淫秽物品罪,是犯罪行为。苹果手机中的这些黄色毒瘤侵蚀着我国的社会风尚,苹果公司必须删除这些淫秽内容。
“苹果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关协议、条款或条件中,还存在众多违法、不合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定。即所谓霸王条款。”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胡钢委员举例说,如,针对色情, A MAC APP STORE、APP STORE和IBOOKSTORE销售条款原文称:在使用有关商店时,您也许会遇到您可能视为是无礼的、下流的或令人反感的材料,此类内容可能会也可能不会被确定为含有露骨的材料。尽管如此,您同意自行承担风险使用有关商店,对于可能被认定属于无礼、下流或令人反感的材料,iTunes不向您承担任何责任。以霸王条款规避中国法律。
中消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曹三明教授代表与会专家呼吁,美国苹果公司应正面回应相关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改正;同时呼吁国家行政、司法机关对苹果公司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法律尊严,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国家尊严。
法制网北京5月9日讯
法制网记者蔡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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