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员工气病购物8旬老人被判道歉
80多岁的孙老先生在家乐福购物时,收银员多收了货款,交涉时要求保存小票而与店方发生争执,客服人员称被其推倒在地而报警,气愤的孙老先生也被送到医院急救。丰台法院最终判决家乐福在店内张贴道歉公告,并赔偿孙老先生医药费。
退小票遭拒要求道歉
孙老先生诉称,2012年3月13日,他到家乐福慈云寺店购物,结账后发现一根烤肠扫描了3次收取3倍价款,找到该店两名工作人员核实后,退还了多收的钱,但购物小票被收走。孙老先生要求退还购物小票遭到服务台李女士拒绝,并称这是店规。眼看李女士要离开服务台,孙老先生拉住其胳膊继续要小票,李女士顺势坐到地上,大喊顾客打人,并报110和120。双方被派出所带去谈话。在此过程中,孙老先生因受严重刺激后浑身哆嗦、站立不住被120紧急送往医院急救。
孙老先生认为,给顾客购物小票是家乐福的法定义务,索取购物小票是他的权利。家乐福不履行法定的义务并严重刺激他,致使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伤害,请求法院判令家乐福赔偿医药费3033.94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并在家乐福慈云寺店内张贴道歉公告10天。
被告称达成调解协议
在庭审时,家乐福公司和李女士共同答辩称,发生重复收费的情况后,店方已退还孙老先生多收的款项,根据家乐福慈云寺店的工作程序,如有退款,需将购物小票留存在店内,只给顾客复印件,但孙老先生坚持要求取回原件。其间,孙老先生情绪激动,行为过激,李女士一直控制情绪,没有与其发生争执。后李女士想要离开,孙老先生拉扯致其倒地,后李女士去医院检查,多处软组织挫伤。此事经派出所调查,双方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了解纠纷,且当场履行完毕。家乐福认为对孙老先生没有侵权行为,请求法院驳回孙老先生的起诉。
家乐福被判道歉
法院审理中查明,由于孙老先生对调解协议不满意,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该调解协议书撤销。法院审理后认为,家乐福公司执意收回购物小票原件的行为导致孙老先生和李女士发生冲突,孙老先生因情绪激动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治疗,家乐福应承担因治疗疾病所发生的费用。家乐福公司未能提供优质、便利、高效的服务是导致此次纠纷的起因。法院对孙老先生要求被告向其书面赔礼道歉并将道歉内容在慈云寺店进行张贴的请求予以支持。而孙老先生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因无法律依据及事实依据,法院未予支持。
最终,丰台法院判决家乐福公司向孙老先生书面赔礼道歉,并在其慈云寺店内张贴道歉公告不少于10天。同时判决家乐福支付孙老先生医疗费3033.94元,驳回孙老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宣判后,家乐福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晨报首席记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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