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洋洗衣机运转时爆炸 公司未解释明确原因
3月18日,深圳市南山区的王先生在使用三洋洗衣机脱水过程时突然发生爆炸。4月初,王先生与被授权处理此事件的深圳市南山区售后服务中心达成一致,获得了不到五千元的赔偿,而对于三洋洗衣机爆炸的原因,王先生称并没有明确回复。
2009年10月,王先生在白石洲湾畔百货购买了这台型号为XPB60-800S的三洋洗衣机,平时使用起来并没有多大问题。发生事故当天,他放置的衣物总质量不足3kg,远未达到其标称6kg的重量,而且操作也与往常一样按正常程序进行。“衣服脱水不到两分钟,一声巨响后才知道发生了爆炸。”
除洗衣机箱体和正在洗涤的衣物已经破损外,爆炸的碎片致使冰箱门变形、墙体瓷砖震碎,电脑因保护器动作失电导致蓝屏故障和硬件损坏。庆幸的是,当时无人员在场,未产生人员伤亡。
洗衣机爆炸事件发生后,王先生反映至深圳市湾畔百货有限公司,其概不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并且未到现场采集图片及其他证据。王先生只能致电生产厂家——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员工到现场进行拍照查看,双方当时共同确认洗衣机本体物理爆炸、脱水压帽失踪、衣物破损、墙壁瓷砖被击穿。
该工作人员承诺可更换一台同型号洗衣机新机,但遭到王先生的拒绝。他表示,事故原因未做调查,就草率提出更换同型号的机器,无异于给用户加装一个非定时炸弹。就洗衣机爆炸还有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三洋公司承诺次日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3月19日,三洋总部提出换三洋不用型号的洗衣机和1200元的现金赔偿,并给出了洗衣机发生爆炸的解释:不是洗衣机的问题,而是用户使用不当造成。3月20日,并不认可三洋处理结果和官方回复的王先生在中国质量万里行官方网站进行了投诉。
王先生投诉中明确了该产品已过三包期限,具体赔偿归责以及额度他并不清楚。据王先生说,负责处理的三洋深圳总经理称惠州三洋洗衣机爆炸事故并非三洋质量问题,但已为消费者更换了新机,但王先生并不认可。
据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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