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点评苹果售后:多条款损害消费者利益
换零件强制留旧件、维修换新争议大、修理拖延时间长……苹果公司的售后服务饱受诟病(见本版3月25日《傲慢苹果“啃”不动?》)。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近两年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在使用的苹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送修时,发现苹果公司的售后维修规定中存在不公平、不合理合同格式条款。
针对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中消协进行了分析。
更换强制留旧件
案例:白先生在当地苹果维修点付费修理手机屏幕,同时更换了屏幕主板、手机电池,修理完成后,要求商家退还更换下的旧件,被对方拒绝。
点评:苹果公司不能借提供维修服务之机,强制将消费者的财产据为己有。维修更换下来的旧件可以作为加工翻新件的原材料,苹果公司如果需要旧件,可以与消费者协商,折价回购。《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四条关于“苹果将保留被更换的零件或产品作为其财产”的规定,违反了我国《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所有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维修换新争议大
案例:一位消费者发现iPhone4手机按键不灵,2012年6月去苹果服务商处进行修理,被告知要保修的话除后盖外其他要整个换掉,且换的是翻新手机。若要单修按键就不属于保修范围,要收费260元。
点评:一些维修商在承诺换新时未告知消费者所换部件、产品的真实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在三包期内如果确需更换整机,依法必须是新机,而不应该是翻新机,否则是严重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一些消费者反映,三包期内,维修苹果产品时,服务商大多采用除后盖外整体换新的做法,这种做法模糊了整体换新与换货的区别,消费者认为涉嫌有意绕过三包期内换货要重新计算三包有效期的规定,有损消费者权益。
三包期限被缩水
案例:一消费者购买MacBook Air笔记本电脑,到苹果服务商处维修时被告知,主板只保修一年。
点评: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附一所列《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笔记本微型机的主板属于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两年。只保修一年的规定属于擅自缩短三包期限,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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