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电脑购买第二天质量出问题经销商拒绝退货
春节过年后,许多消费者往往选择为新的一年购置一些新的产品,就图个新年新气象。2013年2月16日,消费者林先生在瓯北某联想电脑专卖店购买一台电脑,不料第二天发现该电脑不能正常运行,怀疑其存在质量问题。
随即,林先生前往联想电脑专卖店进行检测,而经销商经过仔细检测电脑后,承认该台电脑存在质量问题,并同意退货或者是换货,但消费者必须归提供原包装盒才能退货。可消费者林先生买了电脑后已将整个包装盒扔掉了,经销商以此为由拒绝退换。
瓯北工商分局及消保委瓯北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出动赶到现场,在了解双方所争议的消费纠纷后,并向经销商解释说明,在对电脑的“三包”规定中,电脑退货、换机、维修有明确规定,消费者林先生符合退换电脑条件。
执法人员告诉导报记者,“如果消费者缺失电脑原包装盒,经销商不能用霸王条款即用格式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来对待消费者,特别是不能单方用告示、行规来约束,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时销售方可以与消费者自行协商解决,按成本适当收取费用,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退货。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该联想电脑专卖店同意三天内给消费者林先生更换新的电脑,并亲自将电脑送到消费者林先生家。
(通讯员 赵王伟潘文君导报记者 何资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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