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赚1700元被收走1620元 引省长关注
3天时间,卖西瓜的收入被市场方扣除各种费用后,从山东来湖南长沙红星水果市场卖西瓜的果商徐万琴最后只赚了100多元。
徐雅琴说,她在市场销售了3天西瓜,按每天300元的场地经营费计算,市场管理处扣除了她900元,再加上720元进场交易费,共被扣除1620元。
在该市场经营多年的商贩坦言,水果经营户不可能做亏本生意,成本被额外增加后,这笔费用最终还是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8月7日,上述现象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湖南省省长徐守盛获知此事后,作出重要批示:农产品批发市场“不论谁是投资主体都必须接受政府指导、市场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的合理利润,社会才能公平和谐”。
17日下午,湖南省物价局紧急召开通气会,就这一事件相关情况进行通报。该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罗懿告诉中新网记者,针对媒体反映的红星大市场收费问题,由湖南省物价局牵头,长沙市物价局、商务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对红星大市场收费进行了调查和现场规范,红星大市场的收费行为确实存在不规范问题。
为此,长沙市物价局正在督促红星大市场整改,主要是全面取消场地计时费、卫生费和押金,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服务费,并对市场的各项收费,按政府指导价管理要求,近期重新核定。
罗懿表示,下一步,将以整顿规范红星大市场收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民营农产品批发市场收费“乱象”
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经营蔬菜、肉食、水产、水果业务,辐射能力强,直接关系到广大居民“菜篮子”的供应和价格水平,对于搞活流通、促进、安定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罗懿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价格政策促进蔬菜生产流通的通知》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物价局于2011年制定了《湖南省农产品市场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政府投资或以土地参股,以及过去由工商行政事业性资金建设的农产品市场,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但是,从目前监管实际来看,老百姓反映较大、乱收费或收费不规范情况较突出的,恰恰是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民营农产品批发市场。
罗懿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湖南省物价局将修订完善农产品市场收费管理办法,无论是政府投资,还是民间投资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都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通过严格规范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对象和具体标准,切实减轻物流企业、市场经营户和群众的负担。
“同时,我们还将上报国家发改委修订定价目录,对涉及地域垄断性质的批发市场的服务收费纳入其中。”罗懿说。
湖南将实行“拉网式”清查
罗懿说,不论农产品批发市场投资主体的性质,一律将收费项目划分为基本服务费、延伸服务费和代收费三大类。
基本服务费包括摊位及门面租金等市场设施租赁费和称重计量、交易结算、卫生清扫、消防安全等交易服务费;延伸服务费包括信息、咨询、代储等服务收费;代收费则是市场经营户自用水电费、垃圾处理、停车费等代收费用。
罗懿表示,除此之外,市场开办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进入市场的当地自产自销鲜活农产品,将免收交易服务费。同时,要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对于代收水电费、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等,必须严格执行相关价格政策规定,并开具收费票据。
此外,罗懿还提出,湖南省价格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督促、检查农产品批发市场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农产品市场管理者在市场醒目位置公示基本服务、延伸服务的内容、经营品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代收费的项目计费方式、收费额度和分摊公式等。
罗懿说,近期,湖南省物价局已着手部署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收费情况的“拉网式”清查,要求各市、县价格部门逐个农产品批发市场、逐类产品交易、逐项交易收费情况进行清理,并根据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而有针对性的规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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