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多给1600元起诉储户 离柜不负责条款难公平

2012-08-16 09:21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去取钱银行多给钱了,储户能不能也“离柜概不负责”?近日,这个话题成了不少市民议论的焦点。事由是最近浙江慈溪的秦小姐在银行取钱时,银行失误多给了1600元,银行反以“不当得利”将秦小姐告上法庭。

  银行失误多给1600元

  最近慈溪法院一场官司引起了人们的热议。案件的被告是位姓秦的小姐。今年2月7日,秦小姐到当地一家银行,要求取22400元。谁料想银行柜员一时失误,点了24000元给她,还给了她一张“取款金额22400元”的取款凭证,要她签字。秦小姐拿到钱也没清点,签完字就走了。

  当天下午,银行结账时,发现了这一失误,银行的监控也显示,当天柜员确实多给了1600元。于是,银行马上联系了秦小姐,要她归还多给的1600元。秦小姐没有理会。她认为,在这件事上,她没有过错,而且银行总是“离柜概不负责”,在这件事情上她也“离柜概不负责”。

  几次催讨无果,6月26日,银行将秦小姐告上慈溪法院,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款1600元”。不久前,法院审理判定,秦小姐多拿了1600元,属不当得利,应在3日内返还银行1600元。

  “概不负责”遭来众人口水

  虽然多拿了不义之财是应该归还,但还是有不少声音力挺秦小姐。大家关注的焦点不是在是否应该还钱,而是在长期以来银行惯用的“离柜概不负责”。

  “(银行)给少了,离柜概不负责。给多了,冻结你的账号叫你还钱。”

  “如果储户少拿了钱再去找银行,银行就不用负责,工作人员会说:钞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如果银行多给了储户钱,那银行就会冻结储户账户。这个世界本就是不公平的。”

  不少网友炮轰银行业的“离柜概不负责”。有网友还认为,“一个‘离柜概不负责’的牌子,永远把储户和银行分割成了两个完全不对等的地位。这不是开门迎客,这是十字坡。”

  其实,银行失误的事时常发生。绍兴的吴先生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去银行存8000元钱,柜员把一刀百元大钞放进点钞机,刷刷刷点好后,就用纸带捆成了一叠,给吴先生的存单上打成了一万元。吴先生发现后,立马提醒了柜员。“要是多拿了这2000元,银行早晚会来要的,到时候来回折腾也很麻烦,还是提醒他算了。”吴先生坦言。

  周女士也遇到过银行出错的问题。上个月她在杭州体育场路某网点取钱,离柜时发现银行居然少给了10元钱。“幸好当场发现要了,不然就要被‘离柜概不负责’了。”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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