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瑞十年八国行贿 医药行业潜规则全球化
在某些潜规则盛行的市场上,即便是全球行业巨头,也要依靠一种连它们自己都难以启齿的手段获得成功——行贿。
8月7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披露,全球最大制药企业——辉瑞制药(Pfizer)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八个国家,向当地官员以及医生和医护人员等国有单位公职人员行贿。
昨日,辉瑞中国网站就SEC的上述指控发表公开声明,称该公司已与美国司法部和SEC达成和解协议,为该公司及其子公司惠氏制药(Weyth)的违法行为,缴纳6016万美元的罚金。
不过,辉瑞在上述声明中并未使用“行贿”一词描述自己的行为,而全部代以“令人失望”的“不当支付事宜”。
医药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跨国药企针对医生和政府官员的“公关”活动充斥着销售提成等违法的“潜规则”,一条从药厂到医院甚至政府监管部门的黑金链条已经稳固形成。
辉瑞2004年就已知情
根据SEC的指控,辉瑞在保加利亚、中国、克罗地亚、捷克、意大利、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和塞尔维亚等8个国家的子公司雇员和代理向当地官员和医生行贿,以便获得监管与处方等方面的认可,以此拓展销量。为掩盖行贿行径,辉瑞将这些费用列为促销、营销、培训、差旅、临床测试、货运、会议和广告等合法支出,违反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
根据1977年出台的《反海外腐败法》,任何美国公司、自然人或者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其在海外市场的贿赂等腐败行为皆在该法的监管、制裁范围之内。
而根据SEC提交给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的起诉书,辉瑞的行贿活动甚至可以追溯到2001年。
这就意味着,在过去12年中,这家全球最大制药公司最关键的销售合规体系,至少在全世界8个国家出现了严重“安全漏洞”,包括其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中国。
“我们目前能说的只有声明中的内容,更多的信息现在还不能提供。”昨日,辉瑞(中国)中国区企业沟通部负责人席庆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对于后续是否涉及中国政府追偿等问题,现阶段还无法回应。
辉瑞昨日在其声明中承认,早在2004年就发现当时收购的克罗地亚子公司部分员工存在“不当支付行为”,此后,“辉瑞法律与合规部门的员工、外部律师和审计师集中在全球各地开展了为期多年的调查活动”。
声明同时承认,在2009年辉瑞以680亿美元的天价并购惠氏后,尽职调查发现后者在中国、沙特阿拉伯、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存在不当支付行为。
按照SEC的指控,最晚于2005年起,惠氏在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巴基斯坦负责销售营养品的子公司,为鼓励医生推荐惠氏产品,以提供现金、手机或旅游等方式行贿,并通过虚假发票加以掩饰。
“为增加药品销量,辉瑞中国子公司雇员邀请开药量较大的医生参加俱乐部性质的会议,包括各种娱乐休闲活动。此外,辉瑞中国子公司还制定了积分项目,医生可根据开出的辉瑞药品数量获得积分,这些积分可用于兑换医学书籍、手机、茶具和眼镜等物品。”SEC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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