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证监会改革需要砍掉左手和右手

2012-06-19 09:43    来源:中国经济网

  郭树清上任证监会主席以来,推行了一系列的政策,一直在治理中国股市。日前,更有多名证监会官员频频吹风制度改革,令市场充满想象空间。但是仅仅这些还远远不够,我在《中国经济到了最危险的边缘》一书中呼吁对证监会进行三个根本的改革:

  呼吁一:请证监会和交易所都放弃向财政伸手要钱,请证监会允许上交所和深交所直接竞争。

  2011年中国证监会获得的财政拨款是7.7亿元,但是罚款收入却可以忽略不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005-2009年期间,罚款总计74亿美元,都上缴给了美国财政部,财政部却只拿出其中的45亿美元给证交会作预算开支。

  不止如此。在美国,纳斯达克和纽约证券交易所是相互竞争的。我们没有理由只许深交所做创业板。上交所天天游说开放国际板,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眼红深交所的创业板。同样,深交所当年不遗余力推创业板也是因为权重股只能在上交所挂牌。既然这两家都喜欢创业板,那么证监会为何不退到幕后去,让这两家相互竞争呢?如果再出现当年的深发展PK长虹的乱象,证监会就不要客气了,直接对交易所罚款就是了。

  鉴于上市公司经常钻披露规则的空子,到现在证监会还在努力修改披露规则本身。这就完全搞错了,你证监会再怎么努力,你也没上市公司狡猾。应对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降低股民的诉讼门槛,从而让诉讼风险成为悬在概念制造者头上的利剑。比如说重庆啤酒,这披露是否重要,其实不需要你证监会来定义,让受损的投资者自己去找证据,而这里面究竟责任在上市公司披露不到位,还是机构有意渲染这个概念,你都可以让股民自己搜集证据,自己去法院寻求补偿。证监会如果把这个权力还给股民,那么每个股民、每个基金都是个证监会,这样打击概念炒作的力量自然大大加强。其实即便是证监会,你也应该学学美国,有时候定下来大体的原则就行了,细节的事情法庭上见,对上市公司不仅要讲理,也得罚钱教育。

  呼吁二:请证监会砍掉自己的左手:废掉重组和增发审批权。

  郭树清同志有一个非常大的成就,就是他开始意识到,证监会本身就是个问题。所以,郭树清作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改革,对任处级职务5年以上的干部开展大范围轮岗,以轮岗预防权力腐化和审批寻租。同样,也是郭树清同志,让我们第一次看到了IPO的审核流程。现在,不仅实现了申报稿提前预披露,证监会发行部和创业板部还分别向社会公示了各自的审核流程,以及截至目前总计515家申报IPO企业的名单和审核进度。就这两点来说应该给郭树清同志满分。

  但是,这不是说就没问题,证监会对涉嫌利益冲突的重组委委员第一次开出了免职的罚单,即便如此,问题的根源仍没有解决。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证监会必须废掉自己的重组和增发审批权。要让基金通过参与公司治理、做空业绩造假的公司来赚钱,而不是炒作概念赚钱。我为什么要强调废掉审批权呢?因为重组和增发是基金公司绝佳的"勒索"上市公司的机会。必须得建立起来这样一个规则,就是只有基金和小股民同意上市公司重组或者增发的价格了,也就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必须打折打得足够狠了,大家才愿意认购,才能赚钱。为什么必须得打折呢?因为如果股价不打折,基金作为股东不会批准上市公司的增发机会。

  大家可不要小看这点权力。大家知道为什么ST能赚钱吗?就是因为我们手里有与证监会一样的否决权,如果我们就是不同意的话,那么上市公司重组就会失败。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以后A股,而不仅仅是ST,把分红、增发、退市这样的权力都让证监会还给股民和基金,那么大家肯定每年都有机会要求上市公司廉价供股或者慷慨分红,没准儿中国还能出来个像IBM这种连续95年现金分红的公司。

  当然,这需要证监会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因为只要还能透过内幕交易和各种传闻赚到钱,那么股价就会跟着这些散布消息的庄家起舞,而不会根据公司治理和分红这些基本面涨落。所以,证监会必须清楚建立一个规则:只要是改善治理的,藏富于股民的,帮助股民打击和勒索上市公司的,都应该被允许,甚至恶意做空都应该给予包容;而对于破坏治理的,散布谣言的,通通都要施以重罚。这样,中国的股价才能合理起来,才能去除"全球经济增长最好,股市表现全球倒数第二"的怪相。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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