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金融和国企为何成携款潜逃重灾区?

2012-06-06 09:5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由于我国与部分国家、特别是外逃人员比较集中的欧美国家尚未签订引渡条约,不仅外逃人员引渡的难度大,被卷走的资金追回难度也大。在国内,近年来,携款外逃现象也有些严重。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改革开放和经济快速发展取得的成果,将被严重破坏和损耗,并成为其他国家的“福利”。为什么金融系统和国有企业会成为贪官外逃的“重灾区”呢?

  显然,对企业高管缺乏有效监督、监管不力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我们注意到,在外逃的人员中,大多是“一把手”,包括单位“一把手”或下属分支机构“一把手”。因为在相当一部分“国”字头企业,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缺乏应有的权力制衡和制约机制,“一把手”具有对企业运营及财务的绝对操控权,这为他们侵吞国有资产提供了条件。

  这就引出另一个重要问题,即国企负责人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产生。众所周知,目前国企负责人,特别是大型国企的负责人,绝大多数仍然沿袭的是行政官员的任命方式,亦即由组织部门考察、党委任命。虽然国资委的成立,多了一条任命的程序,实质上,走的仍然是行政任命的老路。也正因为这样,国企负责人只要对上级负责、对任命部门负责。于是,他们中的某些人,手中的权力就会被无限制地放大,导致企业的各种资源都变成个人财产、个人资源,可以随意支配、随意使用、随意挪用和侵吞。企业高管选聘上的“行政化”、“官员化”,是“一把手”权力过大、腐败问题频发甚至是卷款外逃现象不断的主要原因之一。

  与企业高管任免缺乏公开、透明的选拔任用机制相呼应,在国企高管财产等方面,也存在着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很多时候,国企高管到底有多少财产,其财产与收入是否对等,都是等到案发以后外界才能知晓。但是,等到发现了问题,已经晚了,大部分资产都已被他们转到了国外。因此,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也是杜绝国企高管卷款外逃必须推行的一项制度。只是这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已经讨论了很多年,不知道何时才能出台?

  此外,监管机制不能与时俱进,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钻的空子。随着对外开放度越来越高,国企、特别是大型国企对外投资、进出口等业务越来越多,而且数额大、品种多、范围广。比如在设备和技术进口、原材料进口业务,很多外逃人员往往要求供应商直接将款项打入其在国外的账户。如果企业和有关方面不能对进口的设备和技术、原材料等进行认真的调查、评估和分析,可能连钱款是如何被拿走的都不知道。所以,我们亟需建立国家统一的调查、评估和跟踪机构,以防范相关人员直接在国门外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

  总之,金融系统和国有企业成为卷款外逃“重灾区”,值得我们思考。从目前来看,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建立真正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一把手”的权力,只有在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密切监督之下,形成良好的制约机制,操作规范、管理民主、决策科学,才不可能出现“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也不会让“一把手”有那么多的空子可钻。 (谭浩俊)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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