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绝不能放过“黄金大盗”的帮凶

2012-06-06 09:5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内蒙古乾坤公司原董事长宋文代被查贪污公司黄金60公斤、白银1.4吨,此外还有数千万元赃款。宋文代2002年入乾坤公司管理层后一直被举报。为防意外,宋文代将贪污黄金藏在北京某小区车库的汽车后备箱内。据悉,宋文代在犯罪中还多次得到地方的配合。

  几天前,《求是》杂志刊登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的文章披露,最近一份材料反映了内蒙古一起“巨贪吃垮企业”案件。而这个案件的主角就是“黄金大盗”宋文代。可见,这个案件是典型的反面教材。如今,新华社详细报道了宋文代的发迹内幕,看后让人异常惊诧。

  让人惊诧的是宋文代会“七十二变”,从法院工作人员变为乾坤公司副董事长,并很快变为董事长;而且还能把国有资产源源不断地变为个人财富;不但各级公安、行政、司法等部门调查了多年,宋文代照样贪婪,而且地方政府为了招商政绩丧失底线,给了宋文代轻松贪污的机会。

  据报道,在周围人的评价中,或是在与检方办案人员的“较量”中,宋文代都是个能人。但笔者以为,即使一个人再能,如果不给他“贪吃”的机会,他就不可能贪污这么多的真金白银。而给宋文代提供“贪吃”机会的相关方面就是“帮凶”。

  比如,地方国资委就是“帮凶”之一。显然,无论是宋文代以一块当时存有争议的土地“入股”进入乾坤公司管理层,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还是很快担任董事长,都与地方国资委有关,因为国企高管的人事任命权基本在地方国资委。宋文代是如何混进国企管理层的,又是如何“篡位”的,地方国资委应该很清楚。而且,宋文代把一家优秀企业搞垮之后,非但没有被问责,还能浑水摸鱼,继续大肆盗取企业资产。显然这与地方国资委失职或者纵容、包庇有很大关系。因此,不仅要查处宋文代贪污,还应该追究地方国资委的责任,但从报道中看不到地方国资委有人因为宋文代贪污而落马。

  又如,多年来参与调查此案的某些部门或许是“帮凶”之一。由于宋文代在法院工作过,与某些调查部门混得较熟,或者说,有足够的金钱让调查工作流于表面。显而易见,宋文代被称为“百查不倒、百炼成钢”的“双百”贪官,既是因为他熟悉调查工作的潜规则,也是因为所谓的“百查”很不给力,宋文代案并不是破不了,而是某些部门不想真正去调查。

  再如,地方政府是宋文代案的最大“帮凶”。据悉,宋文代实施犯罪过程中,多次得到个别地方的配合与支持。比如,地方政府为了招商政绩,划拨土地给宋文代,而宋文代将土地租赁收入据为己有;低价收购金矿高价转让,轻松渔利2530多万元等。

  笔者在内蒙古乾坤公司官方网站上看到,该公司是内蒙古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内蒙古重点培育的30强企业之一。然而,所谓的30强企业之一,其实已经被“蛀虫吃垮”了。无疑,地方政府培育某某企业,首先应该培养廉洁的企业,不能把培养企业变成培养“蛀虫”。

  基于以上种种分析,笔者以为,不能只抓一个宋文代了事,还应该追查宋文代的“帮凶”,否则,一个宋文代倒下后,还可能会有其他“宋文代”出现。 (冯海宁)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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