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光远:电网企业武斗源于电网改革目标不明

2012-05-07 09:22    来源:新京报

  在电网改革目标不明确的情况下,地方电力企业和国家电网公司由于利益纠葛,就会出现陕西地电和国家电网公司这样的冲突。这需要一个顶层设计的方案来化解。

  据媒体报道,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和国家电网陕西省分公司在4月25日发生武斗,这是继2008年之后,两大输电企业双方发生的第二次激烈冲突。

  冲突的表面诱因,源于陕地电计划兴建的一项线路工程,这项工程拟穿越由国家电网榆林市供电公司管理的330千伏陕西主电网。但是,早在2006年,国家电网陕西分公司以《榆林不宜建设220千伏电网的报告》为题,专门向陕西省政府汇报,并得到明确批示:榆林地区不准建设220千伏电网。陕地电这个项目不仅要在榆林建设220千伏输电项目,还要绕过国家电网公司,从内蒙古所属的华北电网购电。这也违背了2009年4月陕西省政府关于“陕地电不得从外省购电入陕的规定”。于是国家电网出面阻止,引发了双方的冲突。

  从目前的各种文件来看,陕西地电的这种做法本身的确违背了有关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出面阻拦并非没有道理。然而,双方争议的焦点并非建设一个项目这么简单。国家电网公司担心的是,这次陕西电网之所以建设如此高等级的主网和骨干网,正是在为即将在境内全面铺陈的特高压项目做准备。而陕西省之所以想搞特高压项目,背后源于陕西属于西电东输的主要电源地,电力相对富余,经常出现“窝电”现象。当地希望通过高特压项目的建设,以摆脱电源长期受困于西北电网,富余的电力卖不出去的尴尬境况。

  众所周知,中国的电力输送实行全国“一张网”的自然垄断格局,在电力体制改革长期停滞不前的情况下,很多地方也出现了区域的或民营供电站以弥补国家电网供电不足的情况,对于未来中国电网的改革,究竟是维持目前的自然垄断格局,还是优先发展区域网,或者对国家电网实行分拆,争议都很大。在改革目标不明确的情况下,地方电力企业和国家电网公司由于利益纠葛,就会出现陕西地电和国家电网公司这样的冲突。

  就全国的情况看,在一个地方出现陕西地电和国家电网公司分庭抗礼的格局并不多。但作为陕西省政府隶属的企业,对于双方出现的利益冲突,作为“家长”的陕西省政府很难以一个中立的裁判者的形象出现。以2008年双方的冲突为例,当时陕西地电的供电方案从技术到设备都远不及国家电网,但在利益出现冲突的情况下,陕西省政府只能让双方互相妥协来解决。这种和稀泥的做法从长期看,不仅不利于竞争,反而使得双方的冲突只能向恶性发展。

  当然,陕西地电与国家电网的冲突,只是中国电力行业的一个个案,但在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处于深化的关键时期,如何真正完成厂网分开,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以及多方竞争的供电格局,已经成为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必须真诚面对的话题。电网企业过度垄断的问题必须要有一个顶层设计的方案,在鼓励一定竞争的前提下,避免出现竞争无序的恶性冲突。

  马光远(学者)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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