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私募债一放就乱 要强化监管
2012年无疑是中国债市群起革新的一年。
伴随着国债期货、债券指数基金和市政债等新品种研究高潮迭起,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研究也不甘落后。近日,有报道称监管层会议已通过中小企业私募债制度。被业界喻为中国版垃圾债的私募债似乎离开闸已不再遥远。
中小企业私募债,实际上是市场流传的高收益债和垃圾债的别名,但又同发达市场垃圾债具有明显的不同,而烙有“中国特色”。如,相比发达市场垃圾债的公开发行,私募债属于非公开发行。同时,相对垃圾债内含市场信用评级(如低于BB级),私募债并不要求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原则上只要融资人找到投资方就可在交易所备案发行,且在契约上相对灵活,投融资双方可自主协商条款,但需提取一定资金作为偿债资金、限制分红等。显然,这反映出即便私募债需在交易所备案,但其内生具有的私募属性、自行协商下的难以标准化等,将使该债券在转让和交易中面临较高的交易成本和壁垒。此外,还有监管差异,就是中小企业私募债要求发行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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