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或等于变相涨价 补贴利益集团
居民阶梯电价6月1日起将全面启动。北京、上海、海南、陕西、山东、江苏、安徽、重庆、山西等发改委、物价局相继发布公告,5月中旬集中召开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为阶梯电价推行造势。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着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按照发改委阶梯电价指导意见,居民用电将被分为基本需求用电、正常合理用电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三档。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成居民用电量确定,价格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确定,提价幅度为毎千瓦时5分钱左右,第三档电价每次千瓦时提高2角左右。
从单个消费个体上看,因用电量多少不同,所执行的电价水平不一。但从总体看,阶梯电价毫无疑问意味着涨价,有变相涨价之嫌。且阶梯电价只是行政调控下单向上涨,缺少能涨能落的价格调节机制。
此外,发改委以节能减排、交叉补贴、环境保护、完善电价形成机制为目的,推进居民阶梯电价,实则是一个伪命题。
根据历年电力消费统计,居民用电仅占于全社会用电量10%左右,如此比例实在是难以承担“体现资源稀缺状况”“补偿环境成本”的大任。
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显示,2011年全社会用电量4.7万亿千瓦时,其中城乡居民生活5646亿千瓦时,仅占12.03%;第二产业35185亿千瓦时,占74.97%,重工业耗电28803亿千瓦时,占61.4%。
对比发现,推进节能减排理应从占比70%以上的工业大户下手,依靠电价杠杆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激发工业企业活力,方可实现节能与增效双收。
相反,将改革的大旗挥向居民用电,有避重就轻、拣芝麻丢西瓜的嫌疑。有电力行业人士直言不讳:“低电价不利于节能减排,这是天大的伪命题。实际上是用节能减排这个幌子来做行政价格管理。反过来,如果价格上涨后可否促进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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