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取消公费医疗
全国政协委员李立新呼吁取消公职人员公费医疗
本报特派记者 尤畅
“医疗是人最基本的权利需求,也是公共服务的基本内容,公共服务不能因身份职业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它应该全民化、均等化。公务员医疗改革不能只从名义上取消公费医疗,应该从实质上取消其医疗特殊化。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公平。”
这次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利时集团董事长李立新提交了一份有关公务员医改的提案,呼吁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公职人员的公费医疗,实现全民医疗服务均等化,而且,取消公费医疗后,不应再享有“公务员医疗补贴”。
公共服务也分了“三六九等”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此后,我国的医疗制度虽在不断改革,但不同群体的医保待遇依然差别甚大。”李立新提供了一份数据单看报销比例,公职人员公费医疗在90%以上,职工医保70%以上,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更低,近年为60%左右。
公务员等公职人员,收入稳定,平均工资水平较高,不需为公费医疗缴费,“下有保底、上不封顶”。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职工医保起付线高,封顶线为年平均工资的6倍,遇到大病,个人负担不轻,而且需要个人缴费,加上所在单位的缴费,合计比例在10%左右,这些都从职工原本就不高的工资中来。
“同是纳税人、同是劳动者,不缴费的反而得利多,这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李立新说,尤其是在医疗资源紧张,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下,公职人员享受公费医疗,这就给公共服务分了“三六九等”,容易引起老百姓的不满。
“去公费医疗”并不彻底
2009年,我国出台新的医改方案,明确提出将在3年内基本实现医保全覆盖,所有现存的公费医疗制度最终将全部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轨。如今,新医改方案限定的3年期限将过,内地31个省区市中,却仍有7个省份及33万人的中央级公费医疗没有完全并轨职工医保。
“在已经实施公费医疗改革的地区,政府决策部门勇于自我挥刀,打破利益坚冰,‘忍痛割爱’的勇气可嘉,但是,部分地区公务员医改后,公费报销幅度仍然很高,个人缴纳比例与享受到的报销待遇差距较大,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的现象仍未彻底解决。”李立新说。
还有不少地方公职人员的医改方案中,相比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多了一项“公务员医疗补贴”,这项补贴由政府财政支出。这意味着,公务员并入职工医保后,仍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保证“待遇不变”。
“这就意味着公职人员医疗领域的‘去公费医疗’并不彻底。”李立新说,这一政策,使得公费医疗改革“换汤不换药”,表面上是取消了一项不平等,却又制造了新的不平等。“三六九等”依然存在,公平公正依然遥远。
封掉“小灶”造福民生
“最近这些年,每到公务员考试、事业编制招考,那可是万人挤独木桥呀。”李立新说,很多年轻人都挤破脑袋要进入公职人员行列,未必是因为公务员工资高,也未必都是奔着权去的,而仅仅只是为了那份优厚的医疗、养老福利保障,明显地优于普通职工。
“公费医疗的资金全部来自于政府财政,个人无须缴纳医保费用,既浪费了大量财政资金,也不利于筹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资金,不利于提高全社会的医疗保障水平。” 除了公平,李立新还有一个考虑节约公费开支,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我曾经在一家媒体上看到一篇报道,‘在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省会城市的一个区,其2009年的公费医疗财政支出为5800万元,2010年为7200万元,增速超过20%’,让人惊讶。”李立新说,试想,一个县市区一年公费医疗财政支出动辄几千万,那全国的公费医疗财政支出将是个天文数字。
而在这些惊人数字的背后,是小病大看,动辄住院,甚至出现了“一人生病,全家买药” “一人公费,全家揩油”等怪现象。
李立新认为,取消公费医疗,好处并不仅仅在于可以节省一大笔政府的财政支出。“政府还可以因此将节省的财政更多地投入到民生福利之中,让民众平等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延伸阅读:
媒体称全国八成省份已取消公务员公费医疗参医保
记者从各地了解到,截至目前,内地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24个已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他省份正在逐步取消公费医疗。[详细]
评论:举步维艰的医改是取消公费医疗的契机
一些代表、委员年复一年地建议将新医改引向纵深,尽快制度性触及"取消公费医疗"这道核心命题,尽快实现公共医卫资源的透明、公正布局,归还公民人人享有公平医疗的基本权利。要改变现有医卫服务与资源双重不公的局面,需要伤筋动骨,并整合各方利益阶层的建议甚至批评,反思医卫不公的历史成因,制衡和监督后医改实施细则拟制者的"权力自肥"冲动,重新实现医卫资源的公平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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