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险税优政策的路径正不断明晰,方案也在不断细化中。
近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始征求意见。其中提到,供纳税人个人购买的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应当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中端医疗+个人账户积累”两部分责任。
一名健康险公司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虽然优惠力度和此前预期有差距,实施也仍存难度,但税收优惠肯定仍会利好保险业。由此拉动的保费增长亦值得期待。”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供纳税人个人购买的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包含两部分责任。
其中,个人账户积累可用于退休时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如长期护理保险等)支出。中端医疗保险要与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相衔接,主要补偿在职纳税人群的中端医疗费用保障。
就具体的中端医疗保险保费细节,征求意见稿规定,该保费比例的20%应作为健康管理支出,健康管理费用支出视同理赔支出,而中端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若低于这项指标,则差额部分平均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对此,长江证券研究报告分析认为,健康险税优对于消费者的意义在于保费折扣,市场空间初期在300亿至500亿元,成熟市场在千亿左右。当前的税优支出上限基本可以覆盖医疗报销、意外和重疾险种支出。
根据其数据测算,以某两款健康险产品为例,30岁50万保额20年缴费20年保障的重疾基本上缴费都低于2400元。而对于消费者采用税优实际上可以获得保费折扣,折扣率与适用税率高度相关,当前适用税率越高,购买健康险折扣越大。
征求意见稿除了对具体形式作出规定外,还划定了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的“红线”。
其中规定,保险公司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依法成立的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和其他人身保险公司;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均不低于150%等11条规定。
此外,文件中明确,保险集团公司应当指定一家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开展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而处于风险处置期的保险公司不得开展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
在产品上,保监会提倡保险公司要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充分发挥税优杠杆作用,提高产品的吸引力,鼓励目标人群积极参保,尽可能扩大覆盖面,提高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的互助共济性。
至于财务和盈利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设计要遵循保障为主、合理定价、微利经营的原则。
此前,一直备受关注的商业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于今年5月6日正式落地。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杨芮
6月1日起,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顺利实施,对于低风险车主而言,车险保费最低可打4.3折。从车险公司原有的定价看,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改革后,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伊利拟出资3亿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惠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预计项目建设周期为2个月。
日前,中国保监会公布今年前4月保险行业相关数据,保险行业发展分化迹象初显。安邦集团控股的和谐健康公司净利润增幅最高,由2013年不到9022万元的净利润,大增3644%达到33.8亿元; 安邦人寿去年实现营业收入671.96亿元,同比增长24.36倍,实现净利润84.83亿元,同比增长33倍。
从各国立法来看,“相互保险公司”主要是在《保险法》中明确提出的概念,各国一般将规模较大的相互保险公司视为一种类同公司的社团法人,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一般规定。
尽管寿险行业整体利润有所提升,但是仍有表现不佳的公司。10家寿险公司盈利下滑超过了三成。有21家发生了亏损,净利润亏损超过1亿元的公司就有12家,其中幸福人寿、人保健康、珠江人寿分别以3.93亿元、3.87亿元、3.50亿元的亏损额排名居于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