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划定部门分工 互联网保险将成监管重点
互联网保险将成下一个监管重点。
为防范化解网络保险创新风险,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前一日的晚间,保监会网站挂出了《加强网络保险监管工作方案》,为保监会下属各部门的监管工作划定分工。
这意味着,网络保险正式纳入监管已进入倒计时。
按照方案要求,保监会将市场主体准入的条件和标准、经营行为的规范、网络客户合法利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做出了明确的分类,并将具体任务明确下放到保监会下属各机关,如专项检查工作则根据保险机构网络保险经营情况、相关案件和举报投诉情况,由消保局、产险部、寿险部、中介部、统信部、稽查局分工负责。
工作方案提出了五项任务:一、调研了解网络保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根据职责分工,调研了解本领域网络保险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前景展望以及完善网络保险监管的对策分析。
二、完善网络保险监管制度。在梳理现行有关网络保险监管制度的基础上,从市场主体准入的条件和标准、经营行为的规范、网络客户合法利益保护等方面,加快制定并逐步完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网络业务监管制度。
三、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根据保险机构网络保险经营情况、相关案件和举报投诉情况,将网络保险纳入2014年专项检查或综合性检查计划,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大保险消费者风险教育工作力度。加强协作配合,指导行业组织和保险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网络保险风险纳入2014年消费者教育和公众宣传工作,通过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保监会官方微博、微信以及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等活动,提醒保险消费者认清新型保险犯罪的手段和方式,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切实提升防骗的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监管协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网络保险犯罪打击力度,适时开展打击网络保险犯罪专项行动,对于网络保险犯罪做到早发现、早打击,切实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的监管协作,密切关注网络金融创新趋势,拓宽协作空间,提升协作效能。
而在此之前,保监会对于网络保险已经实施全方位的布控。
1月中旬,针对互联网保险高收益、返券送礼等促销行为,保监会向各保监局和寿险公司下发《关于促进人身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欲为互联网保险有奖营销限量放行。
分析人士认为,保监会此时划定各部门分工,意味着网络保险的监管已经进入倒计时,征求意见结束后很快就会执行,届时网络保险的各细分行业将正式纳入监管版图。
征求意见稿明确给出数量红线: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可以通过赠送保险或与保险直接相关物品和服务等形式开展促销活动,但赠送保险的保费及与保险直接相关物品和服务的成本,累计不得超过对应保险产品总保费的5%,而且不得以现金或同类方式向投保人返还所缴保费。
另外,对于保险网销符合《关于加快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指导意见》要求的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公司的促销相关成本累计不得超过对应保险产品保费收入的10%。(记者 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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