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将成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1月21日,2014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国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 2014年保险监管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保险监管各个环节,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着力深化保险改革,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着力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着力推进监管现代化,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保监会纪委书记陈新权,副主席王祖继、陈文辉、黄洪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13年,保险监管工作注重把握全局思维,强化保险监管的大局意识,注重把握大势,提高监管工作的前瞻性,注重改革创新,再造保险市场体制机制优势,注重攻坚克难,治理困扰行业的沉疴顽疾,注重远近结合,推动行业发展行稳致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紧紧围绕“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努力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监管自身建设,取得的监管成绩来之不易。
会议强调,做好保险监管工作,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特别要全面把握形势变化对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带来的深刻影响,统筹谋划好各项工作。要充分认识宏观经济的复杂形势,准确把握全面改革的深远影响,深入研判金融市场的竞争格局,深刻理解保险行业的阶段特征,清醒认识保险监管的差距不足。
会议指出,2014年的保险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稳中求进,就是要保持监管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巩固保险业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为全面深化保险改革和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改革创新,就是要全面深化保险行业自身改革,积极服务国家全面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勇于突破创新,以改革促科学发展、促转型升级、促服务改善,坚决破除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的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保险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会议强调,保监会党委将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保险业的改革创新。
一是推进保险服务体系改革创新。要站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推进保险业服务体系改革创新。建设一个在现代金融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农业保障体系、灾害救助体系和社会管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当前的重点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保险业提出的要求,在巨灾保险、农业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领域取得新进展。
二是推进保险市场体系改革创新。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发展的内生动力与活力。当前的改革重点是,深化费率形成机制改革,扩大寿险领域费率市场化的范围,力争年底前实现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的全面市场化,防范改革可能引起的风险。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先行先试。继续推进资金运用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投资领域和范围,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市场主体。继续推进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统筹规划市场准入和市场体系培育,完善市场退出和风险处置的制度机制,为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创造条件。
三是推进保险监管体系改革创新。顺应国际金融业的改革潮流,适应国内金融业的发展形势,加快保险监管改革,履行好保险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制度,积极推动《保险法》和《交强险条例》修订,加快研究制定《巨灾保险条例》,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治理理赔难和销售误导、网络保险、资金运用等关键监管缓解的规章制定工作。探索负面清单模式下的监管方式,拟定保险业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方案。推进“偿二代”建设。完善监管方式,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改革方向,强化过程监管、信息披露和监管合力,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率。
会议指出,今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的关键一年,在推进改革创新的同时,要根据2014年的总体要求,明确任务,奋发进取,不断开创监管工作新局面。
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高校专家学者,保监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保监局主要负责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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