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试点保险纠纷“诉调对接”
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陕西保监局联合开展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机制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采取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多种方式,优选保险行业纠纷调解员作为试点调解工作的专业力量,为保险纠纷当事人创建调解组织,并在试点单位办公场所设置专门的保险纠纷调解室,供保险纠纷当事人多方面进行充分沟通。前期先行确定西安市中院、雁塔区法院、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为试点单位,后续将逐步向各级法院依次推进,最终实现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在西安市全面建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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