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保险协会调委会 成功调解首宗纠纷

2013-08-23 09:46    来源:南方日报

  导读:今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工作,佛山成为了首批21个试点地级市之一。

  日前,记者从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佛保协”)了解到,本月中旬,协会下属的保险纠纷调解处置专业委员会(下称“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宗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这也是佛保协通过调委会调解员开展与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对接的首宗调解案。

  今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工作,佛山成为了首批21个试点地级市之一。

  佛保协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调委会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合作关系,南海区人民法院则成为首个试点的地级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涉保案件,法院在预立案登记后,委托调委会进行调解。“在与地方法院合作以前,调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对上门咨询、媒体转介、电话、网络投诉等保险纠纷进行答复和调解,与法院诉调进行对接后,调委会的工作量大大增加。”该负责人透露,去年佛山市涉及道路交通的保险纠纷就有2000多宗,前年更是多达3000多宗,“假设我们要对其中十分之一的案件进行调解,一年也有300多宗。”

  为了更好地与法院进行工作对接,目前调委会每周两天派专人到法院进行驻点,为诉讼人提供专业咨询,日常也会不定时地到法院进行纠纷调解。此外,调委会还组成了庞大的调解员队伍,以应付日益增加的保险纠纷案件。

  “我们目前拥有20人的调解员队伍,都是来自各行各业的企业高管和专业人士,代表了行业的权威意见,他们出具的专业意见更容易获得诉讼双方的认可。”该负责人还表示,这批调解员基本是义务性质,除了基本的交通补贴外并没有额外收入,由于不涉及任何利益,这对于他们在调解过程中保持中立更有利。

  (孙景锋)

责编: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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