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能卖基金了
投资基金的渠道又多了一个。日前,中国证监会与保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开启了保险公司销售基金的“闸门”。为保障投资者权益,新规定强调销售人员不得对投资者做出盈亏承诺。
以往要购买基金,大多数市民想到的都是银行。有数据显示,2011年开放式基金销售总额中,银行渠道占比高达60%,基金公司自销渠道占比31%,券商渠道占比9%。而现在,保险公司也将加入基金销售的行列。
基金产品种类繁多,为保障投资者权益,《暂行规定》要求保险机构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也就是“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人”。基金销售人员要明确告知投资者基金产品与保险产品的不同之处,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暂行规定》特别强调,销售人员不得对投资者做出盈亏承诺,与投资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约定利益分成、亏损分担。
为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暂行规定》要求保险机构销售基金时采用非现金交易方式,禁止接受现金。
据了解,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暂行规定》对于保险公司申请基金销售业务的准入门槛有所降低,因而将有更多保险公司有望获准开展这项新业务。
但有本市保险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在正式销售基金前,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还需要考取相关证书,以取得基金销售从业资格。保险公司还需要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批,并与基金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因而新业务可能不会很快展开。(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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