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伤残理赔标准14年未修订 新标准近期亮相
买过意外险的市民会知道,保险合同中往往会附加一份《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下称《比例表》)。根据该比例表,保险公司会对投保人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进行不同程度的赔偿。不过,因为已沿用14年之久,《比例表》的相关内容已相对滞后,保障范围也显得过于狭窄。据业内人士透露,意外险伤残新标准有望在近期公布,保障范围也将大大增加,与此同时,保费也会随之上调。
旧标准14年未做修订
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广泛使用的《比例表》,是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制定的。保监会成立后,发布了《关于继续使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通知》,明确各保险公司报备的险种条款与新签单业务条款中对残疾程度的定义以及保险金给付比例仍继续按照《比例表》执行。这样一来,意外险伤残标准从制定起一直沿用至今。
《比例表》中关于残疾等级、残疾程度分为7级共34个项目,赔付比例从10%至100%不等,主要集中于不同程度的肢体残疾。
由于制定年份久远,再加上现代社会暴露的职业风险和活动风险在增加,《比例表》中的相关内容不免有些滞后,保障范围也相对狭窄,像皮肤烧伤、器官摘除、骨折后造成部分活动功能受限致残等均找不到相应理赔匹配项目。
不少保险公司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已将其演变为拒绝赔偿、约束投保人权利的一种手段,一旦事故伤害在《比例表》中找不到明确的对应级别,保险公司一律拒赔。
京衡律师集团的周律师表示,在他受理过的保险纠纷类诉讼中,约六七成案件会因为保险公司不接受调解而被判决驳回,被保险人根本拿不到赔偿款。
新标准有望近期亮相
据媒体报道,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向保监会递交了一份司法建议函,建议引导保险公司正确解释现行的《比例表》,同时起草制订新的《比例表》或对现行的《比例表》进行大幅修订,这一举动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意外伤害险伤残赔付标准的热议。
很多市民提出质疑:既然早已存在较大漏洞,有关部门为何不制定并下发新的意外险伤残赔付标准?
据业内人士透露,全新的《人身保险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和《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修定说明)》已经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完成修订,现在正在走相关流程,有望在近期内公布。
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的保障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原本7级共34个残疾程度有可能扩展至10级共584个,基本上覆盖了“工伤残疾标准”和“道路交通残疾标准”的残疾内容。
另外,新标准还增加了皮肤、神经精神系统、胸腹脏器的残疾损伤,同时还引入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相关标准。
因为价格低廉,意外险可谓是商业保险中最亲民的险种,来自保监会的数据显示,2012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销售额高达386亿元。不过,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新标准伤残项目大幅增加,保险公司出于成本考虑,必然会相应上调保费。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