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红利递减 或因政策和资金缺失
编者按: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亿万中国农民养老是一个大问题。我国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村人口未富先老问题更加严重。为此出台的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巨大的正效应,深受农民拥护。然而,随着覆盖面的迅速扩大,资金筹措乏力、监督机制缺失等难题也开始困扰这一制度运行。本报从今日起,从制度、资金和运行层面对我国农民养老制度构建的若干难点和困境进行深度剖析,敬请读者关注。
我国自2009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截至2012年底,我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大约4.6亿人,基金累计结余高达数千亿元,基本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
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北京、河北、黑龙江、广西等地采访获悉,这项制度的长期可持续运行,正面临激励政策缺失、资金筹集保障机制缺失、管理监督机制缺失、制度衔接机制缺失等突出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制度建立之初积累的制度红利和正面效应会丧失殆尽,给政府和百姓带来巨额经济损失。
社会养老提前8年全覆盖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让农村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思想观念的变化,农村几千年的家庭养老传统模式正面临着巨大挑战。
在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大,老年人口数量更是远远高于城市。在人口整体老龄化加速的背景下,大规模劳动力流动导致农村的老龄化问题比城市更加严重。
专家指出,我国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已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村人口“未富先老”问题更加严重,应对老年化挑战的基础更加薄弱。
同时,大量农村中青年人口流入城镇、年轻人不再依靠父母传承生产技能与生产资料、核心家庭的日益普遍化等因素,使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已经严重弱化,农村老人养老面临严峻形势。
从2009年开始,我国27个省、自治区320个县(市、区、旗)和4个直辖市的部分区县开始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截至2012年底,我国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4.6亿人,领取养老金人数达1.31亿人,全国平均参保率接近90%,比原计划提前8年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据了解,这项制度之所以能够迅速推进,除各级政府的有力推动之外,也与其制度创新和工作安排密切相关。
据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申爱国介绍,此次建立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上世纪90年代建立的老农保制度仅仅依靠农民自我储蓄不同,而是更加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重要责任: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统筹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这样的制度设计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尽快实现广覆盖的目标。
与此同时,这项制度的另外一个重要特点是低门槛。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刘梁说:“作为一项托底的制度,在设计之初就尽可能引导所有交得起费的人缴费,设定了100元、200元一直到1000元不等的缴费门槛,充分考虑了农民的承受能力。”
另外,为推进这项涉及全国数亿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各级政府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一位省级社保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没有充足的专业经办力量。1名基层经办人员往往要服务上万人,所以要建设这个复杂繁琐的工程,我们就充分调动各种力量。”
记者在广西、河北、黑龙江、湖南等地采访发现,有的村子让村干部做协办员,有的依靠“三支一扶”大学生,有的靠增加公益性岗位利用下岗职工做工作。湖南省长沙县有60万人口,其中3万人死亡后没有销户,当地动员230名大学生,把事情调查清楚了。
有关专家认为,我国在三年多的时间内,中央和地方财政花费了总共不到2000亿元,就建立了覆盖最广的社保制度,是一项性价比较高的事业。
面临可持续发展难题
截至2012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共计4.84亿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1.31亿人,全国平均参保率接近90%。
我国出台的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深受群众的拥护,这一政策在政治、经济、制度层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正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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