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险有望在深圳率先试点

2013-05-14 10:22    来源:北京日报

  今年4月20日四川雅安发生7.0级地震后,业内关于巨灾保险制度的讨论再一次热闹起来,中国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王和甚至撰文呼吁“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刻不容缓”(本报4月25日曾报道)。昨日,深圳保监局向本报证实,该局已为巨灾保险制度做了两年的前期筹备工作,并且得到保监会的明确指导和政策支持,巨灾保险有望在深圳率先破题。北京保监局表示目前北京尚无相关的推广计划。

  “两年前,我们就开始做很多基础性工作,最近深圳市政府成立了巨灾小组,我们认为已经迈出实质性第一步。”昨日,深圳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由于所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较为特殊,深圳有可能面临着台风、海啸、地震、核泄漏等各种巨灾风险。2011年,深圳保监局就联合深圳市政府的相关部门对深圳的巨灾风险及应对机制进行了专题研究,比如对深圳以往20年的台风、暴雨、洪涝、地震以及核泄漏等灾害数据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分析,绘制了深圳巨灾风险图谱。去年,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深圳保监局就深圳地区率先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实施方案,引入巨灾基金制度,建立分层次的巨灾保障体系等。“在这方面,深圳保监部门在全国先行一步。”该负责人说。

  “深圳保监局关于巨灾研究课题及实施方案,得到了保监会和深圳市政府的重视。保监会明确将给予深圳必要的指导和政策支持。”上述负责人介绍,近期,深圳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在深圳开展巨灾保险试点。会议决定组建由市领导挂帅,市发改委、财政委、民政局、法制办、应急办、金融办及深圳保监局等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开展可行性方案研究。今年3月,深圳巨灾保险工作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深入讨论了巨灾保险推进模式、巨灾基金成立及运行方式、巨灾产品保障范围及费率厘定等问题。这意味着,巨灾保险有望在深圳率先破题。

  昨日,北京保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北京地区尚无相关的推广计划。

  “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刻不容缓。”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对记者说,地震等巨大地质灾害具有偶发性,但破坏力惊人,如果要建巨灾保险机制的话,需要长时间积累来应对,从而弥补一次灾害造成的巨大损失。

  王国军认为,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单靠一家或几家保险公司肯定是做不到的,必须由政府和保险企业共同承担风险。政府首先要牵头构建相对完善的巨灾保险制度,比如巨灾险的风险分散体系等。“中国地域面积幅员辽阔,地质灾害又比较频发,政府出补贴制度,然后调动保险公司的承保积极性和老百姓的投保积极性,巨灾险制度就能建立起来。”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也是巨灾保险的支持者。近日,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日本和新西兰等国设有类似国家巨灾中心的机构,以半强制的方式让公民参与巨灾保险。一旦地震,政府对居民的帮助除了解决紧急救援的需求外,还能根据居民的投保额度给予补贴,这有点类似于交强险,我国的巨灾保险体系可以仿照目前交强险的模式建立。关键是培养国民的意识,居民有投保责任,而不是在巨灾来临的时候,指望着政府的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

  A地居民投保了,B地发生灾难是否应跨区调用保费?郝演苏认为,在一个国家里,大家是一家人,地震少发的地区也有可能发生其他灾害。所以要把巨灾放在一个篮子里,你那边地震多发,我这边洪涝多发,他那里有雪灾,这样民众的心理也会得到一种平衡。(陈博)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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